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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湖北武汉市汉阳区永丰乡何家湾有座锅顶山,在锅顶山建有两家仅一墙之隔的垃圾焚烧厂,两处垃圾焚烧厂周边,是人口密集地和重要水源地,距两厂800米内,有两个幼儿园一所小学,及多个大型居住区,常住人口3万多。2012年以来,周边居民屡患呼吸道类疾病,近两年周边小区有25人患癌,其中10人死亡。
垃圾围城解决了,周边居民的健康却成了问题。如此“心肺之患”,谈何美丽家乡?
有两个问题不得不问:一则,地方行政命令可以僭越《环境保护法》吗?2013年7月,湖北省环保厅环境违法监察通报显示,锅顶山垃圾焚烧存在未经环评验收擅自生产、治污设施未落实、擅自处置垃圾滤液、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搬迁等严重违法问题。当年10月12日,环保部公开通报了全国72家污染企业名单,锅顶山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营方武汉博瑞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也名列其中。2014年底,该生活垃圾焚烧厂重新试运行,但其仍未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环评;对医废垃圾焚烧,环保部要求安全距离是800米,而锅顶山医废垃圾焚烧厂仅400米的安全距离。这么多年,没有合法手续,不断被监管部门叫停,却又能继续开足马力生产,屡屡神奇地死而复生——这是权比法大的注解吗?
二则,眼见着当地居民呼吸道等疾病多发高发,地方环保部门可以迟作为、不作为?看看附近居民“一半住户难忍臭味离开”,甚至双层玻璃、双层窗帘、塑料膜封窗,有的还用玻璃胶封死——执法者的人性温情何在、环保部门何以毫无悲悯之心?
这些年,垃圾围城不只是武汉的困扰。当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从1979年的2508万吨增长至2013年的1.73亿吨时,垃圾去向早已不是小问题。面对日益庞大的垃圾存量与年均8%以上的垃圾增长量,常规的填埋操作已捉襟见肘,于是,“火葬”(垃圾焚烧)成了潮流之选。但不管怎么说,一部分人的垃圾烦恼,总不能用另一部分人的生命代价来成全。
国家《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明确规定,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在垃圾焚烧厂成为敏感议题的今天,地方部门强势违法推进焚烧工作,不仅无益于官民之间的对话与沟通,更令垃圾处理工作丧失了民意之本。真正危险的距离,不仅在于焚烧厂与民众聚集区之间的风险,更在于法治语境下罔顾秩序与民生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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