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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越是“创新”潮涌,商业伦理问题越需要引起重视。否则,伴随着财富的几何级增长,侵蚀公序良俗的“负能量”也将同步聚积
上海某科技公司日前推出一款“贴条险”,用户花1元就可以投保,一年内如果因为违规停车被罚,承保方提供最高100元的赔偿金。这个“你被贴条,我赔罚款”的险种推出不到半月,就吸引了不少人投保。不过,也有很多人质疑其为违规行为买单,是不道德的商品。保监会日前叫停该险种,公众大都拍手称快。
的确,撇开“贴条险”的开发商不是保险机构而存在违规销售的问题,该产品为违章车辆提供保障,客观上可能引发故意违章的逆向选择——如果贴条可以通过保险产品来转嫁惩罚,闯红灯、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是不是也能靠买保险兜底?
近年来,一些保险企业频频以借道互联网创新的名义,推出了一些奇葩险种。比如去年的“雾霾险”“世界杯遗憾险”,都带有博彩性质,试图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小额度、大批量的销售,所幸这些“创新”都被监管部门及时亮了红牌。
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更快、供需对接成本更低、销售方式更便捷,这使挖掘客户潜在需求变得更容易。特别是一些科技、金融产品的创新,空间广、弹性大,每推出新创意、新模式,都能迅速激发人们的购买欲。余额宝短时间内聚啸山林、叫板大银行,微信红包一夜之间红遍南北,就是这个道理。可越是浪潮翻涌,互联网时代的商业伦理问题就越要引起重视。否则,伴随着财富的几何级增长,侵蚀公序良俗的“负能量”也将同步聚积。
当然,对各种互联网产品与服务,我们乐见其在理念、设计、营销等环节不断满足人们需求的升级换档。但客观上,法律、制度规范往往滞后于客户需求延伸的速度和市场创新的脚步。因此,企业的道德自律显得尤为重要——哪怕有金山银山,哪怕“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只要是“缺德”的买卖,就不能去碰。事实证明,对这类产品,大多公众还是有是非辨别能力的,“奇葩”保险吆喝得挺起劲儿,但市场反应平平,媒体对之调侃笑谈,便是一例。
所以,那些为了吸引用户,设计、推销一味迎合少数人低俗趣味的,充斥着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元素游戏的网站;那些在产品设计中以超高预期收益为嘘头,将投资者暴露在风险之下或将行业引入歧途的理财产品;那些钻法律制度的空子,利用人性的弱点,披着高科技外衣的形形色色的“概念”“噱头”, 请别再给“创新”丢脸了!
当然,互联网时代的创新,未来将以越发不可预测的加速度发生,“心未动、身已远”。一方面,我们要求其创新不能突破社会道德底线;另一方面,现代社会的公序良俗标准,也应是一种将市场主体利益考虑在内的准则。比如,未来我们要承认新创意、新模式的“一夜暴富”“无本万利”在道德层面的合理性,要适应草根众筹这一传统人情社会的资金筹集方式在虚拟网络社会中“变身”后所面临的信用风险,等等。网络牵引着经济社会以更快的速度变化,你不能理解的,未必不是合理的。“互联网+”的市场语境下,我们既要对各色创新的商业伦理保持机警挑剔的目光,也要对其中一些新事物报以理解宽容。
所幸的是,目前无论是“贴条险”还是其他互联网创新,大多是一种营销策略,制度层面也有较完善的纠错机制。未来真正让人们放心大胆地投入“创新”、消费“创新”,借助互联网手段玩转“创新”,还有赖于相关制度的迅速跟进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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