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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 伟:创新劳务模式确保农民工利益
//www.workercn.cn2015-04-11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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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报道,李克强9日在长春市南部新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考察,得知施工企业同重庆一家劳务公司合作,为农民工办理工资卡,每月按时发工资。总理说,用工量大的企业跟劳动力富余地方的劳务公司合作,这个办法好。农民工不远万里外出打工很不容易,一定要确保他们按时领到工资。

  农业免不了“靠天吃饭”,而且资金回笼周期长,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就业机会,来提高家里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然而,用工企业招工难、留人难,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现象,近几年仍未得到根除。究其原因,还是缺少帮助用工单位和众多农民工稳定劳务关系的第三方。

  以前,农民工来到城市里打工,除了个人应征,也会借助劳务中介去牵线搭桥,但劳务中介的服务大多是“一锤子买卖”,既不为用工单位缺少合格工人提供保证,更不会在出了问题后为农民工维护权益。农民工在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谈薪资待遇、追讨工资时,都处于个体与机构博弈的弱势状态。即使参加集体讨薪,也有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讨薪过程也困难重重。

  而劳务公司的介入,不仅能帮助用工单位一次招满员工,节省招聘耗费的时间和经济支出,也通过劳务公司的培训管理让员工的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得到保证;更有社会价值的是,即使用工单位资金紧张,拖欠劳务公司的钱,劳务公司也必须按照合同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每月按时给农民工发工资。

  上述这些是“最直观的好处”,还有两大“里子”更让劳务公司“有面子”。

  其一,注册地靠近农民工家乡的劳务公司,更有利于帮助农民工在现有制度下,解决社保、医保的领用难题,也能避免缴费中断的风险。

  农民工工作的城市每年都可能会变,与家乡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在当地参加社保和医保,不仅避免了社保跨省转移的复杂手续,也能避免医保不能转移带来的损失,而且还能确保在合同期内即使工作地发生变动,依然可以连续缴纳社保、医保。

  因此,结合“最直观的好处”和参加社保、医保的便利,对广大农民工来说,与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获得务工机会,是明智的选择。

  其二,以劳务公司为第三方的劳务派遣模式,不仅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其本身就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创业机会。

  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经济新常态下的“强音”,随着简政放权的不断深化,创业的便利化将让更多人实现“创业梦”。成立一家劳务公司,对技术资质的要求并不高,需要的是以人为本、诚信守法经营、传播行业正能量的决心和自我约束。对向往走上技术密集发展道路的企业来说,先成为一家名誉极好的劳务公司,不失为一个打造品牌信誉、积累发展资本的过渡方式。突破陈旧创业思路的束缚、发展新的商业模式,同样体现着创新精神。

  当然,好模式离不开公平而严格的监管。随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强化发展,集诸多好处于一身的劳务派遣模式,或许会在未来成为广泛而普遍的劳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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