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议题之一是部署完善消费品进出口相关政策,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会议认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是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围绕满足消费升级要求,通过完善税收调节等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进出口环境,增加群众购买意愿较强的消费品进口,促进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出口,有利于扩内需、保就业、惠民生,对推动国内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也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聚集”消费政策,是有充分现实理由的:
首先,GDP通常被认为是衡量一国经济发展的最好指标,消费、投资和净出口常常被喻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在2001年到2011年中,推动经济增长的因素中处于绝对优势的是投资,净出口拉动率较小且起伏不定,而作为促进经济增长最长足动力的消费拉动则处于相对劣势。这一现状与预期中的“最健康经济”有一定差距。
其次,大国的经济发展,消费应该占主导地位,达到70%左右。我国消费贡献率在2010年之前都不足50%,在2011年才首度超过了投资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很显然,我国消费需求严重不足。
第三,在当前世界经济整体呈下行趋势的情况下,转变经济结构和模式已是当前的重要选择。我国仍需要一个较高又稳定的经济增长指数,正需要从“刺激”和加大消费而来。
目前,我国的消费品进出口政策仍存在许多值得改革和改进的地方。从进口环节而言,我国进口关税整体仍偏高,影响进口品质、抬高了消费成本。“奢侈品”价格在内地市场居高不下即为证明。在出口消费方面,“补贴”和“优惠”过度注重中低端市场商品,对于具有发展潜力和高新技术含量的出口产品“政策优惠”和“税收减免(退税)”等方面政策扶持还不足。
国院常务会议的“五项要求”提到针对部分消费者需求大的国外日用消费品,今年6月底前开展降低进口关税试点、扩大降税产品范围,将直接降低公众消费税负担,如“统筹调整征税范围、税率和征收环节”、“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加快推进中国产品品牌提升工程”等,一项项后续政策的出台,很显然是对现有消费政策的“补充”与“完善”,带来的将是实实在在的发展福音。
对于企业而言,打破税收束缚,不仅原料成本得以缩减,产品价格优势也会得以提升。消费进出口环节的“利好”,必将延伸和放大到整体经济领域。当然,在笔者看来无论是直接和还是间接的,完善消费品进出口政策终将惠及消费者。
新华网:何谓消费者亟待法律厘定 2009-03-16 |
新华网:何谓消费者亟待法律厘定 2009-03-16 |
文汇报:从住房的属性看楼市政策调整 2010-05-13 |
尹于世:扩内需,别眼睁睁看着“肥水外流” 2011-05-09 |
张兆安:高档消费品关税该不该调整? 2012-03-06 |
李 杏:走出消费低迷 还靠真实内需 2013-03-28 |
李长安:消费税改革既要“扩围”也应“瘦身” 2013-08-29 |
于长革:以税制改革促消费稳增长 2014-11-05 |
宁波日报:何谓“消费者”亟待法律厘定 2009-03-16 |
曾金华:消费税改革须加快推进 2015-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