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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居委会”其实是功能错位、越位所致。为“万能居委会”减负,不妨以社区居委会盖章的范围进行分门别类的梳理,该简当简、该删就删、该还则还。
“证明你妈是你妈”有多荒唐?日前,新华社记者在西安市一社区居委会见识了100多项证明,其中不乏“证明你家有多少钱”“证明残币不是自己破坏的”“证明你没犯过罪”。
“奇葩证明”泛滥,必然存在“奇葩部门”,在开证明、盖公章上无所不能的社区居委会无疑就是这样的组织。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管空气,社区居委会能盖多少章?全国人大代表易凤娇曾于2014年5月到8月间做过专项调研。结果发现,社区居委会至少要开具110类证明,从公安、房管、司法、民政、城管到学校、银行、公证处、医院、慈善等等。据说有的社区居委会实在不厌其烦,干脆把公章挂在墙上,谁要敲,自己拿。
细究之,“万能居委会”存在法理困境。按现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治性质意味着,社区居委会既无执法权,也无调查权。其盖章证明功能也因此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严格地说,居委会公章不具证明能力,万一出现法律纠纷,其法律地位问题立马彰显。再就是现实困境,以广州一新规为例:广州从今年4月1日起,居民在家或养老院正常死亡的,由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卫生院签发死亡证。因社区居委会人员节假日不上班,恰逢节假日逝世者,只能原地摆放,等社区居委会人员上班、开到死亡证之后,殡仪馆才能前来接运遗体。新规引发诸多吐槽,骂声一片。这种政策安排显然与简政、便民原则背道而驰。
那么,“万能居委会”是如何炼成的?其实,它是功能错位、越位导致的。一方面是职能部门的懒政和风险转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于没有效益的麻烦事,能推就推。比如“房产证明”,相关信息本来在房管部门手里,凭什么推给社区居委会?另一方面就是简政放权跑偏。一些时候,一些部门的“简政放权”只“放”不“简”,放到基层组织甚至中介组织。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简政放权释放的一些红利,却被社区居委会这片“水池”截留了。从这个角度上说,社区居委会事务繁简、轻重,是对行政审批改革、简政放权成果最直观、最有效的检验。
简政放权,要“放”更要“简”,一些没有必要设置的行政许可,就该直接删除;要接也要还,一些暂时仍有必要存续、本属于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的权力,就该完璧归赵,让他们来承担。为“万能居委会”减负,不妨对社区居委会盖章的范围进行分门别类的梳理,该简当简、该删就删、该还则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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