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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吟之:“探亲假“落实不易
//www.workercn.cn2015-06-23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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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午小长假,在异地工作的人能不能连带请个“探亲假”,回家看看父母?不少员工说,“探亲假”听起来很美,落实起来却并不容易。

    探亲假是一项34年前出台的异地工作员工带薪休假福利。1981年3月14日,上海开始实施《上海市政府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让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如今,这项政策还在实施,但记者发现,不少员工根本用不上“探亲假”,遭遇了尴尬。

    领导让员工“看着办”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谷女士,本想趁着端午小长假顺上多年未用的探亲假,回广西老家看看父母。向领导提出后,领导没有当面拒绝,却面露难色地说,最近单位任务太多,人手调配不出,让她“看着办”。自然,谷女士的假没有请成。单位一些年轻的外地员工得知这件事表示惊讶,因为他们大多根本不知道这回事。到人事部门一问,得到的答复是,单位确实有这规定,但批不批准,还要以部门领导签字为准。

    按照国务院1981年的规定和上海的地方细则,谷女士这样的已婚事业单位人员,每4年可以享受20天探望父母的假期。但实际上,许多符合条件的员工,休过探亲假的并不多。银行职员卢先生说:探亲假“成本太高”。他每月的收入90%来自绩效考核,10—20天不在岗,意味着工作量要比别人落下一大截,直接影响收入,因此他和同事们也大多不请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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