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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民王女士近日去办理公交卡(金陵通记名卡)退卡,却被告知曾被收取的30元押金无法退还,原因是公交卡每月还要收取1元的磨损费,30元押金早就被“磨损”掉了。记者调查后发现,在《金陵通记名卡办理规定》中的确有磨损费一说,但有市民对磨损费收取是否合理提出了质疑。(6月25日《扬子晚报》)
在政府大力提倡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交车出门的今天,公共交通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其最终目的不是赢利,而是为公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公交服务,这也是政府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公交卡属于公共服务产品,理应无偿办理,在IC卡未损坏的前提下,发卡机构理应退还所收押金,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而现实情况是,南京市的不记名公交卡收取工本费,一经办理不予退还;记名卡每月收取1元磨损费,2年半也将被“磨光”,不仅南京,其他一些城市的公交卡“押金”也是如此,且讳莫如深。磨光“押金”,看似小伎俩、小聪明,背后牵扯的却是大利益,因为当发行规模数以百万计时,押金就不再是小钱了。以南京为例,每张卡收30元押金,办卡数以百万计,一年就是数千万的押金费用。如此巨额的押金款项,在有的地方最终以“折旧”等名义耗光用尽,沦为广为诟病的“糊涂账”。
办卡收取押金,以此让大家小心用卡,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初衷可以理解,但当大多数押金都收不回的时候,这个问题就值得商榷了,倒不如明明白白公开制卡成本,索性在办卡之初收取工本费,起码还留下一个诚实守信的名声。如此慢慢“磨损”公众的利益,着实不合情也不合理。
小小公交卡虽小,却关乎民众的切身利益,又关乎政府公共服务的大局,更关乎一个城市的外部形象,其重要性不可小觑。作为监管部门,要做的是对办卡押金的标准、用途等进行严格监督,寻求最合理且不伤害公众利益的做法,让公共服务真正地惠及于民,体现公共服务的真实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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