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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义乌市4名银行人员(其中2人为银行前高管)因涉嫌受贿或挪用公款被查,在当地银行业掀起巨大风波。(《每日经济新闻》7月2日)
“以贿换贷”犯罪行为在银行系统内,并不是新鲜话题,长期以来都是银行某些手握信贷审批大权的高管及员工通行的潜规则,只是很多企业心照不宣,迫于生存压力不敢“点破”而已。“以贿换贷”这一毒瘤,给银行经营形象和信贷资产安全带来巨大危害。
一是破坏了银行正常信贷运行机制,恶化了信贷生态。很多企业为了获得贷款不惜用重金和重物贿赂银行信贷管理人员,不仅造成信贷资源向少数企业或不具备贷款资质企业倾斜,很多需要贷款扶持而不愿去行贿的企业因此失去了公平的信贷支持机会。而且,“以贿换贷”实质是贷款企业(户)给银行缴纳利息之外的“额外税”,直接推高了企业贷款成本,使实体经济融资贵现象无法缓解。
二是滋长了银行信贷管理人员腐败行为,严重毒化金融风气。这种信贷风气一旦形成,就会助长银行信贷管理人员的权力寻租行为。一些银行信贷人员为受索贿赂,制造人为信贷障碍,加大企业信贷难度。一些企业通过贿赂拿到贷款之后又不愿主动偿还,还造成银行借款损失。浙江义乌一民营企业老板透露:“与银行高管处理好关系,主要可以在贷款审批和贷款额度两方面帮助到企业,有些贷款可以贷,有些不能贷,银行有其内部条件要求,但与他们关系维护好了,银行客户经理会帮忙完善贷款资料,通过审批。”他还指出在贷款额度上大有文章可作:“有些企业贷款额度只能贷到抵押物评估价的5成,但如果关系比较好,可能会贷到6成或更高。原来送礼比较盛行,现在都比较谨慎,如果不是很信任,对方不会收,有些则要靠平时维护。”足见“以贿换贷”之普遍和根深蒂固。
“以贿换贷”能以顽强生命力植根于银行体系,重要原因在于金融资源短缺,尤其在间接融资为主渠道的金融背景下,银行掌握着金融资源配置生杀大权,全社会企业唯银行马首是瞻,为获得发展,企业不得已向银行信贷人员主动献媚和进行金钱公关。
而一些企业为了不断获得银行贷款,对银行员工“以贿换贷”不愿讲、不敢讲,是“以贿换贷”犯罪处于长期潜伏状态,很难被曝光的另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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