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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某商场的电梯事故视频,无比直观地呈现了电梯“吃人”的全过程,让人震惊之余心有余悸。于是,各种所谓“安全乘坐电梯”的视频段子开始在网上走红。原来有那么多按钮,可以让运行的电梯随时停下来。当然,你也可以用最笨的方法,比如从电梯直接跳到地面,不要踩盖板;或者随身携带拐杖,探雷一般测试盖板是否牢固;实在要踩盖板,也千万不要踩第二块。看来小时候没玩过“跳房子”的人,真不敢随便坐电梯了……
原来,坐电梯也是个技术活,要学的知识技能还不少呢。什么地方容易夹手,什么地方容易夹脚,什么地方容易夹衣服,这些知识技能不掌握,说不准哪天就要马失前蹄。话说回来,学习掌握这些知识技能是必要的。既然享受了现代设施带来的高效便捷,理所应当要付出一点学习的代价。岂止是电梯,生活在现代社会、现代城市之中,要学习的安全知识技能多了去了,比如遇到火灾应该怎么办,遇到人群拥挤应该怎么办。在安全风险频发的现代社会,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甚至可以说是“死生之地,不可不察”的头等大事。
掌握足够的安全技能,通常可以把损失尽量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但有时候也难保万全。比如说,住在一栋好几层高的楼房里,“哗啦”一声,整栋楼房变魔术般就垮塌了;站在家里阳台乘个凉、看个风景或者剁个饺子馅,“咣”的一声整个阳台就掉下去了。遇到这种倒霉事情,哪怕住户浑身都是技能,只怕也是“覆巢之下,焉有完卵”,难逃灭顶之灾。
当然,电梯事故、火灾事故、楼房垮塌事故,这些都是小概率事件。但另外一些技术活,可能就要经常面对了。比如说上饭馆吃饭,怎么辨别店家端到你餐桌的不是地沟油、过期肉?上菜市场买菜,琳琅满目的食物里掺杂着层出不穷的化学物品,对顾客的考验,更是不亚于一场化学考试。接到电话,收到短信,哪怕从声音和来电显示都能确信对方并非陌生人,也要启动“电信防诈骗程序”,但凡涉及钱物财产事宜,都要千万小心。甚至在路上看到老人摔倒,想做件好事搀扶起来,都最好自带摄像机录下视频,以防被讹。
林林总总的事情加起来,给人造成的心理后果就是安全感下降,觉得生活中从买棵白菜、上趟馆子到坐个电梯,都不安全。没错,每个人都应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然而弱小的个体,怎么可能对抗整个世界无处不在的风险?如果处处都充满“技术活”,将耗费我们多少心智与精力,增加多少不必要的社会成本?
安全风险当然是一种客观存在,但是防范风险的责任和成本应当合理分摊,决不能所有的压力都让老百姓个人来扛。多做宣传,向群众普及安全防范知识,这很重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减少安全隐患,也非常重要;而更应当重视的,是对有关责任主体严格执法,提高其违法违规的成本,迫使其承担起必要的责任,杜绝人为因素的风险。荆州电梯事故调查处置提出了“四不放过”原则,态度坚决,但似乎还不够。因为查明原因、处理责任人、教育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这些原则里并没有包含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所说的法律责任,既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应当受到的惩罚,也有对受害人应作出的民事赔偿。虽然再多的金钱也换不回逝去的生命,但只有让漠视安全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震动他们麻木的神经,唤醒他们的责任意识,避免发生更多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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