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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国家发改委规定“三年不涨价”后,每到“解禁年”许多景区便“迫不及待”开始涨价,现在适逢三年周期,国内一大批4A级和5A级景区已经确定将涨价,还有许多景区准备涨价。当此之时,国家旅游局明确表示“不赞成”,也算是一个提醒吧。
不过,旅游景区协会的倡议和国家旅游局的表态究竟有多大的作用,可能还是很难说的。这里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涨价冲动不是一句话可以打消的。我国旅游景区的门票是实行政府定价的,提高票价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了。曾经有一条新闻,说少林寺同嵩山管委会打官司,索要从2011年1月到2013年10月门票分成款5000万元。而这个5000万,只是门票价格的30%,说明政府拿了70%,超过1个亿了。现在的旅游景点已经成为地方生财之道。正是为了遏制这种无休止的涨价愿望,国家发改委才出台规定,旅游景区门票的涨价期限不得低于三年。这样一个规定可能产生两种后果:一是那些恨不得年年涨价的早已憋着气在等待三年到期呢;二是那些本来不需要涨价的也因为三年期限的提醒,不愿放弃这个难得的涨价机遇。于是“三年不涨”的规定反而异化成了“三年必涨”了。
另一方面,涨价冲动和行动几乎是无法阻挡的。《旅游法》规定,“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这其实最多是能让门票上涨推迟6个月罢了。而且连这样的目的也达不到,地方政府只需要提早六个月进行涨价的操作就行了。另外还强调景区门票涨价需要进行听证。听证是怎么回事,这么多次也都清楚了。
国家旅游局景区主管部门负责人还表示,国家旅游局不赞成景区门票价格上涨过高过快,这不利于激发人民群众的旅游消费,根本上也不利于景区持续健康发展。但人民群众的旅游消费并不是掌握定价权者考虑的问题。如果从长远发展看,旅游业应该像杭州那样通过“免费西湖”搞“大旅游经济”而不是靠“门票经济”。但是,那可是要花力气、费时间的,急于捞政绩升官走路的哪里愿意花几年、十几年培育“大旅游经济”。
国家发改委曾有两条意见,一是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游览参观点实行免费开放或低票价,满足民众旅游消费需求。二是官方将积极引导游览参观点发展多种经营。这两条在理论上都是完全正确的,可惜没有得到落实。要恢复旅游景点的公益性,恐怕不是“三年不涨”的问题,而应该制定一个目标,分期分批逐步实行全国旅游景点门票免费。那第一步是一律禁止门票继续涨价,第二步就是实行门票低票价制度,第三步则是制定门票逐步免费的推进目标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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