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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山:完善景区定价机制,打破“三年必涨”困局
//www.workercn.cn2015-08-24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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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7年国家发改委规定“三年不涨价”后,每到“解禁年”许多景区便迫不及待涨价。日前记者梳理发现,在宣布即将涨价的景区中,个别景区还入选了国家旅游局2015年5月公布的“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

  发改委“三年不涨价”的初衷是为了抑制景区门票过快上涨,但从实际效果看,“三年不涨”却成了“三年必涨”。似乎3年期限已过,涨价就完全合情合理,甚至不涨不行。如此尴尬局面,令相关部门和公众始料未及。

  客观地说,市场经济时代,物价与社会运行成本不断升高,景区涨价也并非绝对不行。但现实情况是,各地景区门票收支不公开,收入流向不透明;门票的定价原则、依据、程序等方面的法规也不完善,导致景区门票定价随意性大,涨幅过快。因此建立明晰、完善的景区价格管理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据统计,我国目前有2万余家景区,这些景区类别、性质不同,门票的价格高低、定价方式也不能一概而论。对于那些纯商业化、市场化的人工景区,如迪士尼、嬉戏谷等,不妨放手交由市场定价。景区的品质与服务如何,游客自然会用脚投票。公众质疑和诟病的焦点,主要是自然遗产或文化遗产等公共资源型景区,如自然保护区、森林地质公园、历史遗址等。这些景区是归社会全民所有的公共资源,理应具有公益属性。其经营的首要目的不是营利,而是服务社会。遗憾的是,一些地方凭借景区资源上的稀缺性、垄断性,大搞“门票经济”,将景区当做印钞机,将游客当做提款机。

  景区频繁涨价的根源,在于地方相关部门与特许经营企业的逐利冲动,且由于多个部门参与景区门票分成,门票收入只有很小比例反哺景区建设,景区不得不身陷持续涨价的恶性循环。正因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局限于眼前利益,在背后支持推动,景区门票才能顶着国家政策的“涨声不断”,“三年不涨”政策也成为了下一轮上涨的发令枪。要打破这一困局,必须制定更严格、有针对性的法律规范,明确景区门票收入的分配、使用方式,避免相关部门关起门来分钱。价格监管部门也应主动作为,对于违规和失职渎职的行为严格追责。同时,公开公共资源型景区的经营账本,接受社会监督,并建立优化价格听证机制,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让景区真正回归其公益属性。

  其实,“门票经济”并非旅游产业发展的唯一途径。如杭州西湖已免费开放多年,非但没有影响当地的旅游收入,反而提升了游客的旅游体验,延长了停留时间,从而做大了旅游产业链,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和经济效益。其中道理,值得那些急于涨价的景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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