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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山东东营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消息:截至9月5日12时,位于利津县的山东滨源化学公司“8.31”着火爆炸事故的现场搜救工作基本结束。事故造成13人遇难,遇难者亲属情绪稳定。现场废水已全部抽至应急事故池进行无害化处理。空气质量正常。9月6日上午,记者登录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显示该通报的网页已被删除。(9月6日《法制晚报》)
有人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是,这种慌慌张张的将政府网站上的“死者亲属情绪稳定”删除的举动,却算不上知错就改,也算不上是善莫大焉。因为这种更改不是主动为之,而是被逼无奈。就在这则“死者亲属情绪稳定”的通告发布之后,引起网友声讨。这种修改其实是为了躲避舆论炙烤而已。
东营的这场爆炸事故,无疑又是一场责任事故。在还没有将所有问题查清楚的时候,在还没有让事故画上句号的时候,在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最终答案的时候,在该追责的还没有追责的时候,就下了一个“死者亲属情绪稳定”的结论,显然是不合适的。
首先来说,这不符合情理。亲人无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们的亲人甚至连最后一眼都无法看到,他们的亲人甚至看到的是面目全非的亲人,是无法辨认的亲人,是只有用DNA鉴定才能确定的亲人,他们用什么确保“情绪稳定”。没有了爸爸的儿子能“情绪稳定”?没有了妈妈的女儿能“情绪稳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爹妈能“情绪稳定”?无法和恩爱的丈夫说最后一句话的妻子能“情绪稳定”?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当自己的亲人远去的时候,别说是突然发生的,不该发生的事故,就是正常的生老病死都难以做到“情绪稳定”,这个时候何来稳定?
其次来说,这不符合法理。失去了亲人,不是一直无法“情绪稳定”。但是,这需要一个疗伤的过程。这个疗伤的过程,其实就是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追责,用法律武器将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管部门严惩不贷,让那些视生命如草芥的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还死者一个正义的说法。有了这些,才可能有法理上“情绪稳定”的基础。而且,即使有了这些,也不可能瞬间抚平流血的伤口。情绪也还是会出现反复不稳定的。在事件处理还没有做到让“死者明目”的时候,他们的亲属就都“情绪稳定”了?
遗憾的是,“情绪稳定”式样的事故处理,已经成为了一种处理问题的模板。无论发生多大的事故,无论发生多大的灾难,无论事故多么悲惨,无论造成了多少生命的流逝,我们在第一时间听到的,看到的,往往就是“情绪稳定”。这几年由于事故通报的细节不太美好,导致了事故通报的常常被怀疑,被质问。这是不是也值得好好反思?
我们不允许出现谣言,这种明明违反常识的“死者亲属情绪稳定”算不算谣言?比事故本身还寒冷的是“死者亲属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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