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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甘肃今年将代课教师招考年龄限制放宽至60岁,有400多名代课教师通过考试转为正式教师,其中年龄最大的54岁。这一举措不仅满足了几百名代课教师数十年的期待,也为解决甘肃教师紧缺问题打开了一条切合实际的大门。
在全国不可能制定统一招聘代课教师新政策的时候,甘肃这一政策值得嘉许的地方就在于它没有左顾右盼,而是依据甘肃的实际,及时地做了他们该做且能做的事。
据报道,截至2015年4月,甘肃在岗的代课教师仍有7816人,主要分布在陇东、陇南地区,其中中专(中师)、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占51%,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占34%,平均代课年限21年,平均年龄47岁。他们的工作岗位大都在偏远农村,短期内新入职的有教师资格的大学毕业生数量不够,而且既派不下去,也留不住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让干了几十年的代课教师的基本权利毫无保障,不能让偏远乡村的孩子没有教师,不能等着或刻板地执行全国统一的政策。
事实上,全国各地的教育问题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不少地方的问题长期积压得不到解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有些政府部门往往在处理没有统一政策的问题时,犹豫不决,担心自己采取符合实际的解决方法是否违背上级的意愿,是否会给自己的前途带来不利影响。
各地的省情、民情差别较大,不存在适合全国所有地区的标准答案,也不存在一个文件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的政策。在这种情况下,越多的人等待就会有越多的问题积累,而长期积累就成为大问题,就会贻误时机,积重难返。从小处看,这损害了个人和局部的基本权利,从大处看,则损害了国家整体的发展机遇。
所以,有必要系统思考,将解决教育问题的决策权下放给一定范围的教育当事人,缩短问题与决策之间的距离,形成迅速及时的反馈和决策机制,降低问题解决的成本,避免信息失真,有效促进问题的解决,形成良性循环。
当然,出现当前的困境,既有体制的原因,也有观念的原因。在体制上需要解决权责分明的问题,要把解决众多问题的决策权下放。要把更多的决策权交给当事人,由当事人协商达成共识后解决,并对因未能有效决策造成问题扩大的当事人进行问责。
广义地说,每个与教育相关的人都是教育当事人,事实上不少家长、学生、教师面对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已经疲倦,有些人只好无奈选择用脚投票。面对众多的教育问题,“等靠要”不是解决之道。对于那些理所当然、力所能及应该解决的问题,就应该拿出点“义不容辞”的精神来,一刻也不能等。政府主管部门要真正把事情担起来,敢于“闯改创”,为各地的教育事业办好一件一件实事。当然,这道理,又岂是只适用于教育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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