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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日前公开表示,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而近日又有消息称,人社部的方案已经拟订完毕,不久将公开征求意见。
延迟退休的话题已在社会上持续讨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这是我国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一次全新尝试。
从2013年,国内外多个专家团队就拿出了养老制度改革方案,延迟退休是其中一个配套的筹资措施,按照专家们的设想,男女劳动者将来都要延迟到65岁退休。各种方案,都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也有不断的争议。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延迟退休不仅关系国家的社会政策,也关系企事业等社会组织的劳动人事安排,以及每个人的具体利益。
一项国家政策必须有全局的、大局的考虑,这是延迟退休的大道理。我国正在加速进入老龄化,劳动力人口供给、养老金缺口等,都是未来要面临的重大问题。扩大劳动年龄人口规模,降低每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的退休人数,增加经济发展的劳动力供给,延迟退休的必要性是明显的。
面对对于延迟退休政策的困惑,要向人们讲清这个道理,取得最大化的支持和共识。但是也要看到,人们不仅面临认识上的问题,更面临实际的利益问题。有困惑,更多的来自于利益关心,而不是认识高度。延迟退休涉及广泛的重大利益调整,受调整的不仅仅是劳动者与国家的利益,而且涉及所有用人单位,实际上是三者之间利益的重构。这也就是说,任何一项政策调整,一定程度上也是道理和利益的博弈。
对于企业等社会组织来说,延迟退休虽然整体上增加了劳动供给,但就具体而言,则涉及企业的养老支出、劳动效率等一系列问题。目前在一些单位,一方面是劳动者年龄大干不了,一方面是到了一定年龄,工作进取心和热情减退,延迟退休,可能会让企业在劳动力更新换代上有更大困扰。另外,工作流动日益频繁,而现状是企业招聘,往往有年龄限制,40岁甚至35岁以上,都不受欢迎。年龄偏大的劳动者如何转向,应该有所考虑。
对于劳动者来说,最实际的就是退休金的领取问题。在很多人看来,延迟退休,可能就意味着交得多而领得少,是利益受损。因此,也有专家建议采用鼓励式的延迟退休。也就是说,应该体现政府信用和责任的一贯性。过去,为了一些领域的改革需要,也在局部实行过提前退休、内退等一刀切的办法,许多适龄劳动者为此付出了很大牺牲。延迟退休,有必要尽量减少劳动者的利益损失。
总之,政策的调整和推行,就是一种权衡,一种妥协,既要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也要最大限度减少阻力,取得最大共识。在这方面,既要讲大道理,也应考虑小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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