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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是安徽利辛县人,据她介绍,前不久在回家路上见两条大狗在追一小女孩。她上前撵狗,小女孩顺利逃脱,但自己却被大狗疯狂撕咬,四肢的肉几乎被啃完。目前治病已花光了全部积蓄。而恶犬主人、被救女童及其家人一直没出现。(10月19日法制网)
因为一场“狗嘴下救小女孩”的突然遭遇,让清纯漂亮的利辛姑娘李娟,被大狗疯狂撕咬,四肢的肉几乎被啃完,如今“奄奄一息”的躺在病床上,等待着“见义勇为”的认定,以便可以获得一点医药费。
现在恶犬主人、被救女童及其家人一直没出现。这意味着对李娟姑娘“狗嘴救人”是否能够申报“见义勇为奖”将会遇到阻碍。
“不让好人流血再流泪”是见义勇为奖的宗旨,姑娘狗嘴救人并没有想太多,完全是“善良”的美德所然,受到获救者和社会“见义勇为”的认可,理所当然。因此无论事情结果怎样,李娟姑娘都应该获得“见义勇为奖”。如今李娟一家人用光了所有积蓄,且四处举债,这非常需要得到社会的救助。“扶人”者一直在“寻找目击证人”,难道这次“狗嘴下救人”的李娟姑娘也要“寻找目击证人”吗?如果李娟姑娘的善举没有得到“善报”,那么以后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是否也会纠结于“救与不救”呢?
希望“获救小女孩”勇敢的站出来,证明李娟姑娘的“勇为”!希望社会各方积极提供李娟姑娘的“勇为”证明,寻找到恶狗主人。尽管事发路段比较偏僻,晚上路灯也不太亮,但是相信一定有人知道,这需要目击者本着“勇为”是公民的传统美德,呵护“见义勇为”受伤者是善良人的应有之义,出来“勇敢作证”,说不一定哪天“好报”就降临自己头上了;同时作为当地公安部门,更应该主动承担起“寻找恶狗主人”的社会责任,相信这两条狗一定是附近三个庄的,所谓“狗仗人势”,这两条恶狗一定距事发现场不远,只要工作上心,做得仔细点,找到狗主人也不是难事,更希望狗主人良心发现,主动站出来。
让人感动的是,在医院欠费期间,医院的医护人员都非常关照李娟,医院的领导也特别为李娟开了绿灯。现在李娟躺在治疗床上,神情呆滞,眼泪早就流干了,即使使出全身的劲,也只是左手动了几下。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我们还要有“良能”,鼓励小女孩站出来作证,积极寻找到恶狗主人,充分发扬“一人有难万人支援”的传统美德,人人伸出援助之手,让“勇为”的女青年安心治疗。
绝不能让“勇为”女青年“流血再流泪”,伤身再伤心。但愿这次的“见义勇为”不会像“扶与不扶”一样成为让人纠结的“道德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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