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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安监总局等部门要求,“快递实名制”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快递实名制是否真正落实?从媒体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情况不尽如人意,有的地方甚至可以用“乱象环生”来形容。
西安一家媒体记者分别包裹了5个快递,每个里面都装有打火机、酒精等违禁品,分别前往申通、顺丰、圆通、EMS、韵达五家快递公司进行邮寄,结果发现,虽然个别快递公司投递站明确标识“实名制”,但没有一家执行这一政策。
早就宣传11月1日实行快递实名制,现在看来,这个第一天的“头”开得并不好。为什么快递实名制实行的第一天就呈现出了“一地鸡毛”?快递企业的负责人都认为,主要原因是消费者不配合。这个解释是说不通的。从媒体记者走访的情况看,消费者不配合的情况很少。而且,即使消费者不配合,他们也不能发挥主导作用,如果快递公司坚持不出具有效证明就不收递,消费者也只能就范的。所以,主要原因还是出在快递企业。许多快递企业负责人都认为,实名制要慢慢推进,且行且完善。成都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国家出台政策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公众知晓:以后要带着身份证去寄快递。”
目前快递实名制的推广,主要是两方面的阻力:一方面是公众担心泄露个人信息。快递链条涉及揽件、运输、派送等过程,一个包裹可能要经过十几个人的手才能到达客户手中,实名制后的个人信息能否得到妥善的保护,显然存在较大的隐患。另一方面,为了适应快递实名制,快递企业要增加一些验收设备,还会增加人员的工作时间成本,同时也可能降低工作效率,利益攸关这才是他们不热心的一个重要因素。
实际上,在国家宣布11月1日实行快递实名制时,我们并没有在法律上、制度上、工作上进行充分的准备,更没有得力的措施来化解上述两方面的矛盾,无论是消除公众对隐私泄露的担忧,还是降低快递员对工作成本提高的顾虑,都没有出台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前不久,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韩瑞林曾对媒体表示,实名制执行不当确实会带来用户隐私泄露的问题,目前的办法是加强对快递企业的培训、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和行业自律。但是,这两个“加强”的工作似乎做得很不够,从操作层面讲,许多问题也没有统一的规范。
在强化快递企业责任方面,法规并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的,邮政管理部门可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但这里并未涉及实名制问题。国家邮政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有关快递包裹实名登记的通知,明确点出对拒不执行有关措施要求、导致发生重大寄递安全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严肃追责。研究一下这个措辞可以发现漏洞:就是只有当快递企业不执行实名制等制度,发生重大安全问题后,才会对企业严厉惩罚。这显然属于事后追惩的措施,而不是事前预防。
当快递实名制面临的问题都没有解决方案时,仓促推开实名制,出现乱象就毫不奇怪了。接下来就应该调查发生的问题,抓紧制定法律、政策、制度,而不能面对乱象无为而治。这方面,手机实名制的教训一定要记取——手机实名制喊了几年还没有完善,客户信息安全工作仍存在一些漏洞。这些基础性的工作不做好,后来还可能出现更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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