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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21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切实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会议强调,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公安改革的出发点,切实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这意味着,有关问题有望得到历史性的根本解决。
一些人没有户口,并严重影响到当事人享有合法权利,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只要是中国居民,均依法享有平等的户籍登记并拥有户籍档案的权利。但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没有户口的人口约1300万,即每100个中国人里就有一个没户口。他们没法上学,没法出门旅行,甚至没法正常结婚。其牵涉面广,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与和谐。
出现黑户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多数是因为父母违反计生政策。上户口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但在实际计生工作中,一些地方将户口与计划生育捆绑起来。本来超生是父母的错,要处罚只能处罚超生父母,而不能剥夺孩子的合法权利。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曾经将某些公民权利与政府工作挂钩,超生子女上户口必须先交社会抚养费即是一例。
如何征收社会抚养费,本应是一个工作方法、工作力度问题,却强行与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挂钩,孩子替父母受过。不仅让大量的人力资源白白浪费,无法转化为社会财富,更把大量人口挤出正常社会,游走在社会边缘,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把公民应得的户口还给他们,让他们能够正常上学、出行、就业、结婚生子,现在已是当务之急。中央高度重视依宪执政、依法治国,“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如果全国有1%的人没有户口,无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无法实现公平正义,如何能叫全面小康社会。
能否尽快处理好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是各级政府治理能力高低的试金石。过去一些地方将公民权利与某些政府工作捆绑,帮政府强制性“搞掂”了某些问题,但方法违宪、不合法,降低了民众对政府的认同,其政治成本、社会成本巨大,实际上得不偿失。居民上户口是人权,不是有关部门手中的筹码。因此政府凡事必须依法办理。
这件事肯定不是上完户口就万事大吉,户口背后是一系列公民权利,让这些权利跟着户口飞入“黑户”家,才算是工作做到了实处。户口黑户是一定要上的,但他们真正翘首以盼的是“权利入户”,有关部门做好配套服务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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