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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视频会议,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要重点清理整治居民区、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并加强地名文化保护。(3月23日 《新京报》)
看似古怪洋气的地名却不伦不类,随意更改的地名割裂了文化传承,地名重名给民众生活造成不便和困惑……凡此种种,透视出地名乱象。民政部门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并在加强地名文化保护的基础上整治不规范地名,我们可以理解并予以支持。然而,整改地名,要留足民意空间。
首先,更名的必要性需要尊重民意。民政部整改“大、洋、怪、重”的地名,也不是一刀切。有地方虽然存在重名的街道,但有其历史原因,而且,这些重名的街道并没有影响到民众生活,也没有给行政区域的划分造成误解,那么,这样的地名重名是更改还是保持现状?这既需要政府听取专家建议,衡量改名利弊,也需要尊重老百姓的意见。毕竟,哪怕是一条街道或一个乡镇,更改名称不是件易事,除了要投入庞大的资金来宣传外,政府公文、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工商执照、商店招牌、电话黄页,以及个人户口本、身份证、名片等等的改变,或许会给政府和民生带来一系类的麻烦。
其次,若有改名的必要,那么,改成什么名字,也要听取民众意见,提防粗暴的行政长官意志和政绩冲动。宿迁市曾因谐音不吉利,想把骆马湖改名为“马上湖”,被网友嘲弄而搁浅,这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可见,因严重不规范而被划定整改范畴的地名,重新命名为什么,不能完全是官员的家务事。更改地名是公共事件,理应让全民知晓并参与。再者,要广聚民意,发挥民智,能搜集到有意义的地名。把拟命名交给公众广泛讨论,既可以是尊重民意的表现,体现政府的善意,也有利于新地名的认同与推广。
民政部表示,要将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一并安排部署,既有避免地名更名之风,也有尊重民众表达的深意。含有文化底蕴的地名,都是民众的智慧凝结,没有民众的参与,更改地名或是另一种文化的违建,需要我们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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