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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以来,女教师“排队怀孕”的新闻,媒体曝光了不少。不过,像中牟县某高中这样,对怀孕人数、怀孕时间规定得如此之细,对“违规”怀孕教师处分如此之严,实属少见。
据新闻报道,这所高中的校领导在面对记者质疑时,搬出了“虽然知道不合法,但学校女教师太多,放开生会影响教学工作”的说辞。或许学校真有苦衷,但这不能成为侵犯女教师合法权益的理由。至于不能影响工作一说,同样站不住脚。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工作的确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但这必须建立在教师作为一个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上。制定任何校规都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首要原则,否则就是无效的。
如今,很多学校都面临因女教师生育二孩带来的师资短缺问题,不少地方也在提前布局,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应对策,但这无疑要耗费不少人力、物力、财力。于是,在一些学校,出台硬性规定便成了应对难题的手段。
只是这样的办法看似有效,实则危害极大。一方面,营造宽松民主、以人为本的校园氛围,有助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而现实情况是,未经民主决策、强制推行的校规,引来教职工一片怨声载道,难免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尤其是一些“违规”怀孕的女教师整天提心吊胆,又如何安心从教?另一方面,学校是传授知识的场所,承担着普及法律常识的使命。如果学校领导可以随意侵犯本校女教师的合法权益,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的尊严在该校学生心中又该如何树立?
更加令人费解的是,这样于情于法都说不通的规定竟然得以推行,上级主管部门难道对此毫不知情?据媒体报道,当地教体局一位官员为学校开脱,还冒出了一句“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是说叫你去生二胎”。很难想象,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大背景下,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官员还可以如此理直气壮地“申辩”。这也难怪很多女教师面对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只能忍气吞声了。
如果教育管理者没有从心底建立起对法律的敬畏,以及对教师人格的尊重,而总是习惯性地、简单粗暴地拍脑门做决策,类似的奇葩校规,难保不会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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