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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两个省份传出降低高速公路收费的消息:一是从6月1日起,湖北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将总体降低10%左右;二是山西省确定,将在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上实行货车大幅优惠减费政策,优惠期暂定为一年。(综合近日媒体报道)
高速公路降低收费,算得上一件新鲜事。近年来,虽然坊间对高速公路高收费问题非议不断,但不少地方反其道而行之,要么提高部分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要么延长部分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而他们给出的理由无非是高速公路经营亏损、收不抵债。在此背景下,突然传来湖北、山西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消息,既令人惊讶,也让人欣喜——原来高速公路收费是可以降低的。
关于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国家并无统一规定,而是由各省物价部门确定。正因如此,不仅各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有差异,即使在一省之内,不同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也可能有所不同。至于收费标准是高是低,则往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莫衷一是:车主大多觉得偏高,尤其货车司机更是满腹牢骚;公路经营方则大喊亏本,不时要求提高标准、延长收费;地方政府则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是降是升,关键要看怎样算账、算什么账。如果只盯着高速公路本身的收入和支出,将高速公路当成赚钱机器而忽视其公益属性,那么对于经营者而言,收费标准当然越高越好——他们往往只有涨价的冲动,没有降价的道理。但是,如果着眼于高速公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大动脉”角色,着眼于它本该姓“公”而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或者着眼于政府向车主收取这税那费后本该承担的公共责任,就不能让高速公路异化为赚钱机器,而应该尽可能地降低收费标准,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公众。
换言之,高速公路收支情况如何,这是一笔要算清楚的账,但还有更大的账需要政府心中有数,那就是经济效益的账、社会效益的账。湖北、山西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预计一年将分别减少收费18亿元、16亿元,这是公路经营方的损失,同时也意味着人们的通行成本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降低,其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将远高于10多亿元。举个简单的例子吧:高速公路降低收费后,可能让更多人乐意驾车出游,旅游要买门票、吃饭、住宿、购物,车主省了10元过路费,却可能增加了上千元开支。我们总说要拉动内需,内需不就是这样拉动的吗?
种种数据和事实都表明,高速公路收费偏高导致物流成本畸高,已经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普遍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更需要以降费措施疏通高速公路“大动脉”,以减轻企业和车主的负担,让货物更加自由地流通,让人们更加自由地出行,这是必须算明白的“大账”。
高速公路降费的“口子”已在湖北、山西两省撕开,接下来是否有其他地方效仿,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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