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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户”上户口 善政须善为
张敬伟
//www.workercn.cn2016-06-15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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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黑户”拥有户口,不仅是给予众多“黑户”们的权利福音,也是弥补社会治理短板的应有之义

  时下,因各种原因没有上户口的人被称为“黑户”。一个“黑”字对旁观者或是调侃或怜悯,但对当事人而言,却蕴含着难以言表的辛酸。放大到社会,“黑户”导致“二等公民”的存在和事实上的社会不公平,折射了权利社会的短板并带来了社会治理的困扰。

  不能让“黑户”继续“黑”下去。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总体方案,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据媒体报道,目前已有重庆、甘肃、吉林、广东等13个省份出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实施细则。

  从中央到地方,从顶层设计制定到中终端细则出台,这一政策的迅速落实体现了行政传导的高效。在各省实施细则的指导下,“黑户”们将很快上户口,这是他们盼望已久的权利福音和经济福祉。

  我国现行户口制度或存在一些短板、瑕疵,但是若没有户口制度,社会治理将难以落实。因而,现实中国的社会情境决定,每个人只有上了户籍册、有了户口本,才能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公民,以及社会意义上和经济意义上的居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权利人。相反,没有户口的“黑户”,从其出生的那天起,将无法充分享受到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基本权利。更重要的是,没有户口就没有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不仅寸步难行,而且无法参与到社会民生和市场经济中去。

  法治社会首先是权利社会,权利社会的核心要义是所有公民都享有平权待遇。让全体公民都能享受到应有的权利福祉,是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如果不给“黑户”上户口,现行户籍制度改革只能是次优而非普惠的,这样的改革也是不彻底的。

  因而,让“黑户”拥有户口,不仅是给予众多“黑户”们的权利福音,也是弥补社会治理短板的应有之义。人们注意到,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涉及到8类无户口的人们,几乎涵盖了从计划生育超生人员到其他无户口人员所有“黑户”。而且,13个省份更进一步细化了无户口人员的分类,并且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的任何前置条件。这意味着,从顶层到终端的政策设计,善政具有最广泛的覆盖性,现在就看行政终端的执行力了。

  善政须善为,更要有善果。从以往的政策执行看,好政策到了执行层面,往往跑冒滴漏、执行力打折,有的甚至不仅没有化解问题,反而衍生新的矛盾。因而,为了避免这一尴尬,各地应该首先对当地没有户口的“黑户”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统计,确保“一个都不能少”。然后再根据当地的落户政策,逐一甄选,让符合落户条件的“黑户”们都能拥有户口。

  值得一提的是,13省份已经行动起来,其他省市区也要持续跟进,尽快让当地的“黑户”入户,不能让他们一直成为游离在社会之外的边缘人。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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