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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多家电视媒体、网络媒体以《贺小燕:挑战自闭症》《女博士“以暴制暴”治疗自闭症儿童 10人回归正常》等为题,报道了重庆一家民办幼儿园使用所谓“厌恶疗法”治疗自闭症患者的事件,引起网友热议。
据报道,对待咬人行为,“厌恶疗法”的治疗方法是打手心、反咬,甚至让大孩子故意逗引、欺负小孩子,再反咬。对待撞墙行为,直接抱他撞。而对待恐高的孩子,则将之吊在树上……笔者认为,这种治疗自闭症儿童行为问题的方法很暴力。用暴力强制追求短期变化,将会影响孩子长远的发展,带来更大的不可逆转的心理创伤,埋下悲剧的种子。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与发生在浙江温岭的那起“虐童”事件不同,这种治疗方法打着心理治疗的幌子,在一些家长、同行那里得到肯定。有家长认为,只要能治愈孩子,啥方法都行。有的专家鼓励尝试创新。而当地教育部门的观点是:这种教学法家长满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只要谨慎使用即可。
因为这一事件涉及自闭症儿童教育康复,在这一领域我国起步晚,1985年才确立第一例自闭症患者,目前能科学评估的医生太少,国内医院常常是一张量表,一次评估,就贴上了可怕的标签,因此误诊不时发生。而国外对自闭症的评估常常是在半年以上的跟踪观察分析后才下结论。
目前,一些地方残联对儿童自闭症康复机构给予一定补贴。看到有利可图,很多机构雨后春笋一样兴起。上海卫视第一财经栏目曾做过一个专题节目《自闭症江湖》,揭示了这些机构师资缺乏相应资质,管理混乱,利用家长急切治疗的心理坑蒙拐骗。至于所谓教育康复效果,因缺乏第三方评估,不得而知。
在笔者看来,所谓的“厌恶疗法”触犯了未成年人以及残疾人权益相关法律,应当由相关部门介入进行监管。其实,无论是教育创新,还是医学实验,无论自闭症康复,还是网瘾治疗,任何人和组织包括家长和专业人士,都无权以任何名义侵犯包括心智障碍儿童在内的所有儿童的权利,更不能以任何形式对儿童造成人身伤害。
面对特殊儿童,家长需要学习了解科学、专业的教育康复手段,更需要学习残疾人权利公约,尊重儿童权利。作为机构管理者需要提高法律意识,真正提高服务水平,而不是帮倒忙,助长违反教育规律和医学常识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