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科教-正文
陈保平:《职业教育法》检查的意义
//www.workercn.cn2015-05-06来源: 解放日报
分享到:更多

  一部法律的诞生,上上下下多少次,凝聚了无数人的心血。但法律颁布后执行情况如何,立法者大都已不太清楚。因此,每年的执法检查,就成了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一年选什么法来检查还是很有讲究的。有些法的执行会经常性、连续性地检查,如《食品安全法》、《禁烟条例》等,有些则是阶段性、针对性地检查。

  这次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真开展了《职业教育法》 在本市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从媒体上看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同志亲自带队,检查各地《职业教育法》的落实情况。这一方面表明人大对立法和执法的重要性一视同仁; 同时也说明,《职业教育法》 的贯彻和实施,在当前经济转型中,对高端制造业和服务型人才培养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上海的职业教育是有传统的,当年黄炎培先生创办中华职业学校,倡导“手脑并用”,在今天依然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原则。这些年,上海的职业教育也是走在全国前面的。但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由于整个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不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有的职校校长说:学生因考不上大学才去读职校,天生就有“低人一等”的感觉,他们学习缺乏自信,使一些教师也渐渐丧失教学热情。随之家长也听之任之,大多抱着让孩子混一口饭吃的消极心态。这样,本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极其重要作用的职业教育,常会被人担心有边缘化的倾向。

  当各行各业都在大谈创新,鼓励创新的时候,我们是否想过,伴随创新而来的一定是要更加重视技艺和工匠精神。很难想象一个缺少行业标准和职业素养的创新社会是什么样的。这次执法检查中就发现,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许多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它们大都缺乏相应行业标准、职业资格证书体系、职业准入制度和职业技能标准,所以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建议:尽快修订《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同时建议国家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和行业共同建立起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专业标准和人才培养、岗位准入要求,便于开展专业教学和培训项目标准的开发、修订和应用,以体现职业教育顺应社会需求的特点和优势。

  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以及职业素养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想想我们上海那些老品牌,不论是老凤祥首饰、恒源祥羊毛织品,还是海鸥牌照相机、上海牌手表,哪一项不是自主创新的智慧和精益求精的技艺融为一体。从这个意义上看,在“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启动《职业教育法》的执法检查是有战略意义的。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