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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容易发生孩子溺水事故,特别是事故出现时,一些不习水性的孩子盲目施救,造成群死,使本来快乐的童年蒙上阴影,也给很多家庭带来不幸。 为此,教育部编写了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童谣,希望能在社会上广为传播,能在喜欢玩耍的孩子们心间和脑海流淌。(7月26日《现代快报》)
近年来,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溺亡事故层出不穷,一次又一次地震惊和刺痛我们。消暑纳凉、亲近自然作为一种利益诉求,一旦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渠道得不到有效满足,缺乏风险防范意识的孩子们很有可能会“铤而走险”。溺水事故频发不仅给许多家庭带来难以修复的伤痛,也给社会良性运行带来了风险隐患。
不论是家庭监管乏力,让孩子得不到足够的关爱和保护;还是学校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处于一种空洞、悬置的“稻草人”状态;抑或社会预防机制不健全,没有给未成年人建立一道扎实、周密的防护网;溺水悲剧的背后,不仅有孩子们轻率与糊涂的因素,也和家庭、学校、社会在风险防范上的短板密不可分。
“预防溺水童谣”的初衷,在于提升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未成年人划出了6条安全红线。与简单、生硬、说教式的“禁止玩水”相比,“预防溺水童谣”朗朗上口、便于被孩子们理解。只要孩子们将“预防溺水童谣”落到实处,溺亡悲剧发生的概率将会大大降低。
“预防溺水童谣”不仅是一种表达观念的转变,更是一种价值排序的更新和人文关怀的重振。如果说童谣有助于提升表达效率的话,“预防溺水童谣”还在重申成年人陪伴、具备救援设施、不接近陌生水域的基础上,强调了“水性差的不救人”——见义勇为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技术问题;对见义勇为的行为能力进行差异性区分,倡导孩子们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再去救人,在本质上是对爱与善的力量进行呵护。
可是,对“预防溺水童谣”的知晓,并不等同于规则的执行。不论是投机、侥幸心理,还是跟风、从众心态,抑或“破窗效应”下的失范感染,缺乏笃定的文化信仰和强大的内心世界,难免会让未成年人在价值追求上走偏甚至迷失。当孩子们将“预防溺水童谣”抛在脑后,难免会导致悲剧的发生。
“预防溺水童谣”作为一种柔软的安全教育和价值引导,缺乏强有力的外部控制力,难以对未成年人形成长期的、普遍的、强烈的震慑力和约束力。就此而言,“预防溺水童谣”只是一个好的开始,减少溺亡悲剧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实施操作系统,需要家庭、学校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堵住未成年人溺水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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