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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向社会公布67起发生在校园内的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发生在河北省的19起。《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河北省的19起案例中故意杀人案两起、故意伤害案13起,寻衅滋事案3起,抢劫案1起。(9月24日《法制日报》)
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这份典型案例中,所涉近半是杀人、伤人的重罪,其中有“开玩笑”过了头的,有恋爱矛盾的,甚至还有因“结拜兄弟”排行问题发生争执的,五花八门的实例之下,俨然映射了当前校园刑事犯罪频发的严峻形势,而这些大多集中于未成年人群体中的突出问题,也已涉及了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思想品德等方方面面。
两个月前,贵州省毕节某中学学生郑雄,因考试未让同学抄袭,遭10多名学生围殴重伤致死;今年5月,广东汕尾市海丰县某中学学生阿倩遭扒衣暴打,施暴者甚至猛踹其下体,并以各种方式侮辱,此后涉案视频被人传至网络,案情才引来各方关注。约架、抽烟、“拜把子”、收保护费……本该安心学习的年纪,却有了几分近似于“黑社会”的江湖之气。而从近年来屡屡曝光的一系列典型案例来看,如今不少未成年人的施暴手段,怕只有“暴戾”二字能与相匹,动辄致伤致死,甚至出现了扒衣吐痰、逼食屎尿等极尽丑恶的羞辱之举,未成年人已然不再如从前那般“简单”。
论及校园暴力,谁都不曾想到现在的“孩子”能有种种卑劣举动,在形势愈发严峻、受害者层出不穷的同时,最为突显的问题却是整个社会对于校园暴力的轻视,不少家长和老师甚至秉持一种“小孩子不懂事,打打闹闹别认真”的态度,说一说、骂一骂,丝毫没有严肃性和危机感。更有甚者,一些家长滥用“护犊心态”,始终无法直面儿女错行,有的还为其“添油加醋”、辩解避责,一些未成年人由此底气十足,教育而不除根者普遍存在。
校园之中有些矛盾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想象校园是一派学习净土者无非秉持了一种脱离实际的“理想主义”。在许多人看来,学生的第一要务是学习,而更甚者直接将其引为“唯一要务”,只要抓好成绩,其他皆为“浮云”,如此偏重着实要不得。另一方面,在未成年心理健康、行为习惯出现问题并可能造成危害的同时,下至情理、上至法律,本身就是一种“保护”与“惩处”相矛盾的姿态,特别是校园暴力中这种施暴者与受害者均处同一法律保护的情况下,严惩更难谈及,央视《新闻1+1》栏目甚至曝光了一些孩子说出这样的话:犯罪要趁早。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提倡对未成年人从轻惩处,然而审视一番当前窘状,看看这些年纪轻轻的“大哥”和“小弟”,如此“江湖气”难道还要以所谓的“耐心教育”渐渐褪去不成,“健康成长”、“克服障碍”等等再平常不过的纸上言辞,无非只是校园管理中的“一厢情愿”,这些满是“正能量”的字眼,在不少青少年特别是处于叛逆期的学生看来煞是可笑。诚然,教育优先没错,如此也是对犯错的学生负责,但始终秉持这种思维,一味从轻从宽,又岂不是对受到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不负责?
如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经渐显“低龄化”、“低文化”,俨然弊病待除,再无一番实为,确实止不住越显高发的校园违法犯罪态势。事实上,要狠治暴戾的“江湖气”,就决不能再助长了一些投机者的气焰,严惩之举势在必行。其实,不论何种方法,能用则用,何必心软?岂不见,当前问题关键并非缺乏有力的方式方法,而是没有实为、没有严惩,一些施暴的未成年人甚至还能在事后回校正常参加考试,何其怪哉?
严是爱,宽是害,家长也好、老师也好,社会中的每一份子也好,千万不能再轻视了校园中“江湖气”的威胁,我们眼中的“打闹”,早已超出了理性界限,正有可能侵害着每一个公民和法律的尊严。
文/余祖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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