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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河南姑娘王娜娜高考后没收到录取通知书,然而12年后她发现,高考后自己被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上学的却是顶替她身份信息的陌生人。今年2月27日,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证实,王娜娜被顶替事件属实,具体情况在调查中。(2月28日央视)
又一个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事件坐实。自1999年“齐玉苓案”一审判决后,不时有这类事件曝光。不用说,冒名者为了改变自己命运而不惜毁掉别人命运,其动机是极其卑鄙的,其性质是极其恶劣的。由于极具社会危害性应当进行刑事追责,从民事角度来说也不是简单的侵犯姓名权问题,而是冒用别人身份问题,由此获得的不当利益和给被冒名者造成的损失经常是巨大甚至不可估量的,所以有必要完善刑事与民事法律,让冒名者为其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别让其“折腾到联合国也不怕”。
当然,冒名顶替者固然可恶,但他们一般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们之所以能够钻空子、拿到被冒名者的录取通知书并进行顶替,是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失职乃至徇私舞弊所致。如果按“假王娜娜”父亲所说,当年花5000元由中介安排入学属实,显然存在一个从录取通知书发放到“黑中介”兜售通知书的团伙,这就不仅仅是真假王娜娜之间的私事,而是有刑事犯罪的嫌疑。
因此,公安等司法机关有必要主动介入该事件,不能只靠周口职业学院自己进行调查。也只有公安机关从“假王娜那”之父如何买来的录取通知顺藤摸瓜,加上该校从招生人员如何发放的通知书两方面查起,才能把冒名顶替的原委彻底调查清楚。
该校最新回应称,已经注销了假王娜娜的学历信息,她也必然因为冒名顶替事发,丧失基于冒名所取得的一切。不过,这并不是事情的关键。不管事实真相如何,只有找到王娜娜的录取通知书如何被移转的始作俑者,才会找到真正的罪魁祸首,也只有对那些行使调包之计的罪魁祸首们进行严惩,并仔细查找并堵住录取通知书发放等流程上存在的漏洞,才会从根源上避免冒名顶替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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