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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央广网报道了一则消息:南京有教师在线辅导课一小时收入18842元,七个小时的实际总收入几乎是一名普通学校教师的年收入。这些天关于此事有不少评论,笔者的困惑在于:何以有人一味为之叫好,难道他们真的认为教学是一门生意?
人们的关注点普遍落在“一小时收入18842元”上,这表明网络教学辅导很有市场。说到底,社会办学机构的服务如同商业服务,没什么可奇怪的。不能认为中学教师不该有高收入,但仅仅因为上应试辅导课,一名教师七小时实际收入相当于在公立学校任教一年的工资,这在说明网络服务业前景的同时,或许更能反映应试教育的疯狂状态。一小时上课能收入18842元,今后这个数字也许更多,不奇怪。一个人一小时能挣多少钱,本无所谓,家教是劳动,既是劳动,应当有报酬。
法不禁皆可为,问题在于是否合法合规。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全国许多城市也有类似规定——仍然有效,而“线上辅导”属于“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在被禁止之列。近年,确有教师因长期热衷于有偿家教造成恶劣影响而被除名或劝退,也有教师因培训机构给予高额报酬而选择辞去公职,到社会机构担任辅导培训。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这方面的法规,媒体不妨做一些调研,向社会做些介绍,以期正确了解教师的职业性质。
有人认为既有社会需求,不占用上班时间,教师从事家教是个人权利,两厢情愿,不该管。这种看法盛行,反映了教育观念的混乱。即使不从教师职业精神高度去认识,在职教师热衷有偿家教、开办收费补习班,必然影响本职工作。30年前,有偿补习出现,少数教师因为收入低、经济困难,需要到补习班兼课补贴家用。这些老师一般小心翼翼,担心有失尊严,不愿公开,一些教师甚至主动向学校说明。其后应试教育愈演愈烈,有偿家教公开化,而城市的高房价出现后,一些教师为还房贷利用假期做家教,也能得到学校的理解。近年家教成了“市场”,发展迅速,一些名校教师课余“办学”,已远远不是为解决生活困难,纯粹为了逐利。其经营形式多样,有的干脆交由家长经办,从聘请教师、租用教室、管理课务、接送教师,直到分配报酬,成了“全天候”的热门生意。一些学校为提高升学率,或是管理无力,对教师和家长“联手办学”睁只眼闭只眼。这些,学生全看在眼里,他们对“教育”的认识,不可能不受影响。
对在职教师特别是公立学校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有关方面或是缺少有效措施,或是执行力不足,错误地认为“顺应民意”就是“人民满意的教育”,没有认识到要办对民族未来负责的教育。不少学校面对升学率的压迫,两头受气,往往忽略教育责任,放任一些教师把教学当成一门生意做。
教师应是遵纪守法的“范”,既有规则,就得自我约束;如果不想受约束,有辞职的自由。笔者认为,那位一小时能挣18842元的老师,如果他因此而有成就感,就犯不着忧谗畏讥,完全可以辞去学校教职,理直气壮地去从事以营利为目的教育服务,和开餐馆、开诊所一样,只要遵守行规,合法经营,登记纳税,同样会得到社会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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