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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在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大运河和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相继获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无疑又给了国人增添了一个更加自豪的理由。然而,在自豪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肩上的责任,世界遗产是全人类的宝贵财富,一旦遭到破坏,其损失将无法挽回。因此,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守望、传承好大运河和丝绸之路这两份人类的共同遗产。
两处申遗的成功,是对大运河及丝绸之路历史文化的认同。但面对成功,我们应该首先弄明白一个问题:申遗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开发和牟利,还是为了保护与传承?答案显然是后者。近两年,在运河和丝绸之路一线,各地地方政府都投资兴建了一些以运河和丝绸之路为由头的景区,尤其是大运河沿线,一些地方都有了“运河古城”之类的景区,这些景区会不会像黄山、武当山、九寨沟、丹霞、张家界等知名景区那样,在申遗成功之后纷纷将价格涨起来?这些地方的建设申遗成本会不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如果是这样,就违背了申遗的初衷。
当然,作为地方政府,为满足申遗条件所需,少不了要投资对遗产进行大规模规划、整修和拆迁,其目的不仅是想通过申遗,强化政府对遗产进行“保护”的责任,而且还想通过申遗进一步发展、升级当地的旅游产业,这其中也免不了含有对申遗成功后可能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殷切期许。但申遗成功,对一个地区来说更多的是约束和责任,绝不是毫无限度的商业开发和利用,更不是竭泽而渔。所以,申遗成功后,地方政府首先要做的是思考如何去保护和传承在这两条路线上所蕴藏着的传统文化,正确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4条规定的“确定、保护、保存、展出和遗传后代”的职责,本着对民族负责、对祖先后代负责的精神,当好历史遗产的“保管人”和“保护者”,让这些遗产所蕴含的深厚文化内涵更好地为世界所知,造福子孙后代。
总之,世界遗产不仅属于所在某个国家,更属于全人类。申遗既不是目的,也不是政绩。申遗只是手段,保护才是目的,申遗成功只是保护的开始,恰似从前人手中接过一根文化接力棒,我们这代人还要把这根接力棒传递给后人。因此,对入选国家特别是对当地政府来说,申遗成功既是一种约束,又是一种责任。无论是大运河,还是丝绸之路,在成功申遗后则是一个传承悠久文明、保护古老文化的新起点,都有一个保存人类文化的多元性、让人类文明之花绚丽永久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申遗成功是责任重于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