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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国内首起针对公众号抄袭的案例出现,通过正式的法律途径维护原创者权益,对于纠正微信抄袭之风必然会起到十分良好的作用
近日,上海律师朱斌收到深圳南山法院口头通知,其提交的微信公众号抄袭的起诉状已被立案,书面受理通知已经发出。有关专家认为,通过这一国内首起针对公众号抄袭的案例,或能探索出一条微信公众号的维权之路(5月6日新华网)。
“1人原创,99人抄袭”,以微信为代表的自媒体大抄特抄风气由来已久。本来对于网络媒体来说,转载已经是传播常态,在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以实现互赢互利,抄袭者却是往往不问青红皂白便公然据为己有。虽说“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抄袭之风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但抄到如今这样在诸多自媒体上明目张胆、蔚然成风的程度,不敢说绝后,起码已是空前。
从表面上看,相关平台运营商对此也是深感头疼。腾讯微信团队曾于今年4月底发布公告称,自2月3日发布抄袭行为处罚规则以来,近500个公众号因抄袭侵权被处罚,超过30000篇内容因此被删除。500、30000——看似较大的数字,相对于微信抄袭的真实情况恐怕也是九牛一毛,只能说是不痛不痒的处罚。
此次国内首起针对公众号抄袭的案例出现,通过正式的法律途径维护原创者权益,对于纠正微信抄袭之风必然会起到十分良好的作用。但是相对于自媒体传播现状来说,如果被侵权者都进入司法程序维权,那么由此引发诉讼恐怕是个十分巨大的数字。即使如报道中所提到的,能够进一步打通公益诉讼渠道,仍然不容易做到面面俱到,要藉此彻底解决抄袭问题、切实保障原创者权利存在难度。
从另一个角度去思考,商业化程度已经比较高的自媒体整体生存状况,就好比一个处于自由竞争状态下的市场经济环境,在没有规则、缺乏管理的状态下,和市场无序竞争一样,你抄我、我抄你在所难免。对于自媒体抄袭问题,有可能面临法不责众的困境,当抄袭者人数达到一定数量之后,再去谈如何严格追责、不让每一个原创者受伤是否能真正落到实处?因此需要分解责任,让自媒体平台运营商切实承担起自媒体传播规则维护者、传播秩序监管者的责任和义务。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参考电商平台的发展路径。尽管大型电商平台目前仍然被假货问题困扰,但最起码有一套已经很成熟并且运行多年的评议、监督、追责机制,如果再辅以消法中如“七天无理由退货”等规定,实际上有经验的网购者可以有效规避假货。令人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自媒体平台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备的传播机制,一些自媒体平台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总是想着不断提升传播效果,从根本上来说则是追逐商业利益,而不是如何更好促进自媒体良性传播、有序传播。
再具体到抄袭问题来看,基于自媒体传播现状,在坚决维护原创者权利的同时,可以疏堵结合。每一个自媒体运营者所追求的是传播效果最大化,得到尽可能多的合法合规转载哪怕是免费,对于自媒体发展来说也不无裨益。如果自媒体平台能够合理引导、有效规范,逐步建立得到广泛认可的转载规则、合作方式以及惩戒措施,那么赤裸裸地抄袭甚至胡抄乱抄现象将会有所好转,最终能够实现多方共赢的传播格局。
随着自媒体的蓬勃发展,自媒体平台已经从中得到了丰厚的回报。“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为保证自媒体发展走上法治化、规范化道路,自媒体平台就应该主动承担起构筑传播秩序、推进依法传播的义务,对此,最好途径是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对自媒体平台形成刚性可供追究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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