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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日前通报称,将大幅压缩全国性文艺评奖,大力解决奖项过多过滥、重数量轻质量问题。文化部原有各类全国性奖项41个,整改后共取消25个,转出1个,只保留15个,减少60%以上。
这回,整改不是说说而已,而是具体到项目,哪些奖项被压缩掉,都能查到。比如取消文化部创新奖、全国戏剧文化奖;比如由文化部直接主办的5项节庆活动,中国京剧艺术节、中国歌剧节、中国老年合唱节、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和中国原生民歌节,均取消评奖环节……如此幅度和力度的整改,令人欣喜。
设置文艺评奖的初衷,原本是为了发挥其引导示范作用,推动精品力作的产生。然而奖一多就滥,那么多的获奖作品,难道都是精品,都是力作?如果都是,它们的质量又参差不齐,究竟要“引导”到哪儿去?
曾几何时,来者必奖,差不多成为一些“权威奖项”的潜规则。比较极端的例子是,许多年前,一位知名艺术家担任评委会主任,评过之后,记者看他疲惫地走出来,就追问:“获奖的有多少?”只见他苦笑一下答道:“真是不好意思啊,一共268个!”何以多到这种程度?因为“需要平衡”,那么多的单位和作者、演员来了,辛辛苦苦,什么奖都没得上,说不过去。于是,奖项级别随意设置,临时名称一大堆,来者必奖,皆大欢喜。
这种潜规则,如今连一般观众都心知肚明,但凡在电视上看到某项权威大奖颁发,只要镜头扫到某某著名演员,无须疑问,必是领奖者。而无缘奖项的,早就退避三舍,决不前来“丢丑”。
奖一多,权钱交易和人情照顾就有了空间。媒体经常诟病“双黄蛋”“三黄蛋”,但是此“蛋”总是难以杜绝。评委自有苦衷,他们何尝不想树立威信?可是人情总比原则强,到头来“最大公约数”便是“皆大欢喜”。可是真的达到皆大欢喜的效果了吗?未必。公众不满,评委泄气,获奖者也有“含金量缩水”的委屈,“权威奖项”的信誉就要打折扣。一旦评奖成了人情的聚会,其优胜劣汰的作用就大大稀释了。说到底,奖以稀为贵,只有坚持“单黄”,坚持少而精,坚持纯正的“顶级”,你的艺术水准才会赫然屹立。
文化部的通报有这样的表述:“端正评奖理念,严格评奖标准,规范评奖程序,减少或调整奖项设置和数额,加强对文艺评奖的监督,预防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切实发挥文艺评奖的引导示范作用,推动创作出更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精品力作”。窃以为言简意赅、针对性强。文化部已经开了个好头,幅度与力度俱显,能否带来文艺好风气,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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