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对比国外,我们社区的公建体育配套还有不小的提升空间。根据规定,住宅区应该有公益性的公建配套,比如学校、社区诊所、老年活动室等,文化体育设施也应该是一大标配。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居委级的居民健身场所应按照千人用地面积200~25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但实际情况呢?光靠目测就能断定,很多小区根本就达不到这个标准。有从事地产开发的人士透露,一些楼盘会把绿化面积甚至小区道路算进健身用地,但即便如此,很多还是“凑”不够。
怎么办呢?在我看来,第一,要细化“规则”。当前,社区体育共建配套的标准并不算低,但是很笼统,都只盯着面积作为“硬杠杠”。反观国外,很多国家也是按照社区人口的数量来配置体育设施,但是要求更细致,不仅分为室内室外、限定面积,还要求了具体项目的场地数量,一个社区体育馆往往可以进行十几个项目,连更衣室、保健咨询室、观众席等附属设备的要求都一应俱全。参考国外经验,我们也有必要将标准进一步细化,毕竟标准越细致,也就越具指导性,越难以滥竽充数。
第二,改变“玩法”。目前很多城市都将社区体育配套的建设要求写入了地方规划和条例,但普遍执行困难。对此,国内已有城市提供了经验——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已经确定了体育用地的面积、位置、配套等,开发商要拿地,就必须满足相关要求;此外,对于体育配套,开发商只是负责代建,建成后移交政府,体育部门则承担后续的器材配套、人员聘请和管理维护等,打造“运动型社区”。
第三,尽可能“做加法”。目前市民最需要的就是就近、方便的运动场地,其实可以因地制宜,在公园、公共绿地、空置场所等地方开辟“新天地”,比如在公园里划出羽毛球场、篮球场等,就很受欢迎。另一方面,就像鼓励居家养老服务一样,可以鼓励闲置工厂、商业用地等改造成运动场馆,以无偿、低偿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开展健身服务。此外,还是要进一步打开学校的大门、拆掉更多单位大院的围墙,让更多人的热情和汗水找到释放和挥洒的空间。
盛若蔚:公务员招录须防“一考定音” 2014-03-25 |
田闻之:当务之急是应解决医疗供给不足 2014-04-11 |
王石川:学校应成新社区“标配” 2014-04-28 |
刘 晓:留下长久惠民的“青奥遗产” 2014-06-27 |
法制日报:保障房社区成空城折射责任缺失 2015-01-22 |
“强制社会劳动”有益于矫正犯罪 2015-11-04 |
封寿炎:“精准扶贫”,对象要准对策也要准 2015-12-08 |
让国民健康成为“幸福资本” 2016-02-26 |
期待更多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2016-05-12 |
以分级诊疗改革构建合理就医格局 2016-06-1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