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山西出台规定,从明年起,对城市道路交通9种轻微违法行为,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开具提示单,不予处罚。这个办法能否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引发公众的讨论。
体现了法治善意
试行9种轻微违法行为首次不罚,有助于遏制执法经济,也体现了决策层的人性化法治善意:只要不是恶意违法,也没有造成较大的危害,不予处罚,给违法者一次改过的机会。这也有利于培养执法人员的执法善意,对矫正为害不浅的执法经济思维大有帮助。
有的地方由于财政困难,不能保障执法部门的工作经费,于是把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与执法罚款额度直接挂钩,严肃的执法渐渐变成了创收,部分执法人员的思维、心态都发生了变化,动辄乱罚款,有的甚至搞钓鱼执法,将执法手段变成了牟利工具,饱受舆论诟病。
山西试行“轻微违法首次不罚”制度,政府主动约束执法权,防止执法部门乱用执法权,使具体的执法行为回归本位,这必定会令公众感到温暖,对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多了些理解和敬畏,也更愿意配合执法。这也有助于重塑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形象,提升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公信力,因此,值得点赞。(王捷)
人性化别变成人情化
实行首次轻微违法不处罚,山西并非首创。自2013年7月开始,江苏省泰州市对老城区首次违章停车的车主开具一张红色罚单,不罚款,只是温馨提示车主违停。然而,事情的发展并非如交警部门所预料,数据显示,试行友情告知单的当月,泰州老城区的违停现象不减反增。无奈之下,当地交警部门叫停了这种柔性执法的举措。江苏的尝试之所以失败,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车主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薄弱,恶意利用“首次违停不罚”在实际执行中的漏洞,随意违章停车。
一次严重违法,往往是建立在多次轻微违法上的。我国社会总体的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更应讲究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打消少数车主的侥幸心理。首次轻微违法不处罚,在具体执行中有个如何判别车主是首次违章的问题,因为车主是不断流动的。江苏的“柔性执法”如此短命,给山西提了个醒:谨防人性化执法变成纵容违法,莫让人性化变成了人情化。(汪昌莲)
法治的核心是守规则
对首次轻微违法罚好还是不罚好的讨论,都涉及法治观念的核心问题。笔者以为,这个核心就是规则意识。不管是轻微违法还是严重违法,都是违反规则。规则如果被普遍遵守,法治就会彰显;反之,法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包括轻微违法在内的违反规则的情形多了,给国家带来的是维护法律规则的被动与负担。就拿闯红灯来说,如果人人都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国家只需添置几个红绿灯即可;但在“中国式过马路”普遍存在的情形下,公安机关不得不聘请协警、招聘志愿者来维持秩序。可见,法律规则的维护并非易事。
法治观念的树立,关键在于公众甘愿承担守法的成本。有些轻微违法并不必然招致相应的法律责任,还可能“享受”到违法所带来的好处。如果大家都能遵守规则,短期看,这些好处会消失,但是从长期来看,我们就能享受到更为规范的社会秩序所带来的好处,这种影响更为长远与持久。所以,自愿守法,体现在对一切违法行为说“不”。许辉)
检察日报:选择性执法,终于挨了司法的两记... 2008-11-28 |
检察日报:选择性执法,终于挨了司法的两记... 2008-11-28 |
检察日报:两个“首例”是不是法治之福 2009-08-26 |
余丰慧:骗保障房罚五千与骗逃过路费判无期 2011-01-14 |
薛世君:不罚他倾家荡产何以儆效尤! 2011-04-14 |
唐 伟:首次追责姗姗来迟仍有示范价值 2014-07-21 |
千龙网:城管“公安化”值得商榷 2009-09-27 |
千龙网:深圳闯红灯首罚“起步价”下调的立... 2009-11-25 |
话题圆桌:食品安全,徒法不足以自行 2009-06-02 |
练洪洋:“查审联动”终结审计“猫鼠游戏” 2012-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