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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乱收费”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了,这种现象即使在公立医院也普遍存在,只是大多数人都见怪不怪了。然而,并不是说没有人对此看不惯,比如近日,一位河南律师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公立医院宣战了:如没乱收费愿意送10万元。
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听听网友们咋说。
“律师挑战公立医院”是现实版“堂吉诃德”
律师向公立医院挑战乱收费现象的做法,令人想起单枪匹马大战风车的“堂吉诃德”,虽然胜负结果难以判断,但其勇气确实可嘉,值得为之点赞喝彩。因为他以个人的单薄力量,向强大的医疗机构下战书,试图揭开公立医院乱收费的黑幕,改变这一丑陋的恶习。
除了该事件本身的独特性之外,挑战者的身份也是一大亮点,其身为律师,自然有着深厚的法律基础,却没有选择走司法途径维权。显然,律师挑战公立医院事件带有黑色幽默的味道,既是对医院“潜规则”的公开宣战,也是对司法维权不力的吐槽。(江德斌)
律师不打官司出钱打赌于事无补
看了这一新闻,笔者没有对公立医院收费的问题很上心,反而对一个律师明知事实确凿却不打官司出钱打赌,多了几分疑问与兴趣:他这么做合适吗,与自己的职业操守相称吗,出巨资打赌是不是有什么用意?
笔者不支持葛瑞公开向公立医院宣战,因为这样做不仅于事无补,反而倒贴功夫,浪费时间,甚至有蓄意制造或扩大医患矛盾之嫌。律师应该靠专业、理智解决问题,即使自己对宣战有十成的把握,不打官司出钱打赌,都显得冒失和急进。这样的结果,未必能改变所谓公立医院乱收费的现状,触动不了公立医院的利益。(卞广春)
“向公立医院宣战”请先校准靶心
这位律师犯了一个逻辑错误,即公立医院与乱收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应被混淆。他需要宣战的,是公立医院的乱收费,而不是公立医院本身。因为在公立医院里,既有乱收费现象,也会存在许多正能量,比如医患良性互动等。不能因为要打击乱收费,就把正能量挷上战车,成为打击目标。
可见,对于这类事要就事论事。当发现多起乱收费行为时,律师本应保持职业习惯,发挥专业优势,通过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同时,为社会树立靠法律来解决纷争的榜样,而不是在事实得不到确认的情况下,以打赌的方式来追求真相、发泄不满、表达诉求。
即使非得以宣战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也请先校准靶心,把矛头对准乱收费现象,不能不加瞄准,就对着一个大致方向胡乱开枪,结果可能乱收费没打着,却让公立医院都躺着中枪。(罗志华)
律师“宣战”医院,公权不能旁观
面对律师的 “宣战”,公权部门岂能旁观?因为规范医疗行为,查处医院乱收费行为,原本是公权部门的分内事。从某种意义讲,这种“宣战”,对相关部门而言,何尝不是一种失望和羞辱?
从相关信息看,多年来,有些地方在查处医院乱收费还是有所作为的。譬如,在2013年7月到2014年5月,武汉卫计委11个月查处医疗乱收费344万,问责260人次;2014年,广东发改委对省内20家乱收费的医疗机构开出千万元的罚单……但“运动式”的清查,不仅会挂一漏万,而且难以杜绝乱收费行为的一再“返潮”,尤其是,有些省市甚至连“运动式”清查也没有过。如此,医院乱收费现象焉能不猖獗呢?
和教育乱收费、行政乱收费一样,医院乱收费同样也是一个痼疾,我们需要相关部门常态化的监管,以及具有强威慑力的问责,只有刚性的制度,也才能缚住医院乱收费这匹马的“脱缰”。(惠铭生)
医院乱收费更需要制度发力
医院乱收费的问题,不能止于一个律师的“叫板”,在一些医院乱收费已经“形成习惯”,甚至“明目张胆”的情况下,规范医院收费,还有待于制度发力。
首先,要尽一步明确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相关制度和规定中,有必要对医院的所有收费项目,都进行一个明确的标注和规定。同时,要对相关规定广为宣传、明文张贴,做到信息完全公开与透明。
其次,要有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与惩罚标准。一些公立医院乱收费,除了打“信息不公开、患者不知情”等“擦边球”之外,还与相关检查、巡查、审计等不严有关,同时也与“对乱收费行为的处罚过轻”有关。因此,相关监管部门不能放任医院乱收费行为,要加大管理与检查力度,一旦查实,不能让医院以一句“工作失误”“电脑故障”等就轻松推搡过去。(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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