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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成被告反虐童有无他途
近日,南京养母虐童案的当事男童及其亲生父母,状告发帖网友侵犯男童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索赔20万元精神损失赔偿。江宁区法院日前正式立案。
对这起诉讼,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指责这对父母“恩将仇报”。应当承认,不论目的为何,起诉都是这对父母的权利。至于发帖人是否构成侵权,跟他发帖导致了什么后果,并不是一回事。有法律界人士分析,从发帖内容看,男童的面部及个人信息都被隐去,发帖动机也不存在恶意炒作,原告很难胜诉。当然,此案目前只是导入了司法程序,最终结果如何,有待法院公正审理。
从客观后果看,事件曝光后引发的人肉搜索和对男童养母的人身攻击,并不符合发帖人及网友关注此事的初衷。如果发帖人第一时间不是发帖,而是向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举报,结局可能是另一番模样。这也说明,寻求网络援助,也要把好边界,动辄“人肉”,将当事人“扒光”,好心很可能会变成另一种“加害”。
又见毒快递收件检视别放水
日前,圆通快递陕西西安一网点快递员在分拣包裹时,一塑料袋包裹流出液体,两人嗅闻后头晕恶心、胸闷气短。随后,店内20多名快递员入院检查。据了解,该包裹上写有“异氰基乙酸酯”字样,属禁寄品。
又见快递漏毒!两年前,山东潍坊曾发生一起毒快递事件,导致快递收件方及快递员1死8伤。反观此次西安漏毒事件,影响仅限于快递网点分拣过程,并未扩大到收件人,让人庆幸。至于漏液发生在分拣中,还是运输途中、漏液有没有污染其他邮件,则仍待调查。尽管相关法规明确“异氰基乙酸酯”属禁寄品,但这袋白纸黑字写着名称的毒快递,还是从上海运到了西安。“夺命快递”过去两年,快递收件检视仍如此粗疏、甚至无视禁寄法规,令人费解,更令人不安。
在网购盛行的今天,收快递是数亿中国人生活中的常事,送快递则是数百万快递员的谋生渠道。只有收寄快件的检视工作依法依规、尽职尽责,送快递的、收快递的才会免于无端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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