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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炒货老板方林富终究还是被罚了,在经历一场争议很大的听证会以及近50天的等待以后,监管部门作出了罚款20万的决定。
这也是预料之中的事,听证会能对涨价这样的民生问题起作用,但对刚性的法律条文而言,起不了太大的作用。听证会不大可能会左右处罚的结果,要不然就不是依法办事。罚,有人指责乱作为,不罚又该有人指责行政不作为了,监管部门没有办法两者都兼顾到。至少在依法办事这一点上,监管部门执法本身并没有错。既然法律规定了执法下限,监管部门如果突破就有循情之嫌,这对法治环境的破坏力更大。而从整个执法过程看,监管部门给了听证会的权利,方也有继续申诉的权利,程序和过程上也足够透明公开,并没有多少值得质疑的地方。
错了就是错了,应该看到,法律之所以作出如此严格的规定,正是因为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诸如第一、最好,这种自说自话,带有欺骗诱导色彩的广告词伤害了公众利益。从重处罚、严格执法也是彼时民意的呼声。
任何一条法律的实施,都有代价,只是当这样一个流毒甚广的社会问题突然由一个普通人,而且是个起早贪黑的小生意人承担违法成本时,大家心里都有不平。最符合公众期待的是某个利欲熏心的大户,但法律是不讲贵贱不分大小的,同一种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只能根据情节的轻重在法律框定的范围内处罚,不能说你大就要多罚一点,你小就可以不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恰恰是法律的生命力所在。
有人质疑听证会的作用到底在哪。既然改变不了什么,有必要开场听证会吗?既然说了不管用,那何必征求大家意见呢?开听证会一个方面当然是听取对本案的意见,更重要的是听取民众对监管执法的意见,比如尺度统一的问题、执法水平的问题。这不是走过场,一些尖锐的意见,监管部门也不能听过就算了,正是因为质疑的存在才使这次事件超越本身,有了更深刻的社会意义。
这不代表法律条款就没有可以商榷的地方,比如一刀切式的下限罚20万是否合适,能不能根据造成危害的严重程度作一定的修补?这也不代表监管部门的工作方式就没有改进的余地。事实上,围绕着方林富被罚的争议并不在于法律该不该得到严格执行,而是执法部门该如何作为。比如有没有做好普法宣传,在法律生效之前能不能在辖区里作个检查,看看有哪些商店还没准备,还有盲区。严格体现在结果,温暖则体现在事前,如此一来就不会有那么多质疑的声音了。
此次监管部门对方林富的处罚也同时树立起一个严格执法的标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种平等和对市场相关法律不折不扣的执行,不仅对广告用词,对所有的市场监管问题,都是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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