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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中国“天价饭局”结交高官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我由此想到了以色列,那里官员的口腹之欲也不小。2012年,以色列政府花10000新谢克尔(约合人民币1.8万元)为总理内塔尼亚胡订购高档冰淇淋,就曾引发舆论一片哗然。
吃个冰淇淋都如此“豪气”,足见以色列官场的毛病也不少。最新的例证是,以色列特拉维夫地方法院在5月13日,以受贿罪判处前总理奥尔默特6年有期徒刑。他被控于1993年至2003年担任耶路撒冷市长期间,对一个高档住宅小区建设审批给予“特殊关照”,并收受开发商约56万新谢克尔(约合人民币101万元)的贿赂。
奥尔默特是以色列首位因受贿被定罪并获刑的前总理,不过,这只是以色列腐败问题的冰山一角。据我在以色列的多年观察,很多以色列人都认为,“私人关系”在办事时至关重要,这使得腐败层出不穷。中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3全球腐败感知指数排名中,以色列在34个经合发展组织成员国中排名第23位。
以色列国家层面的官员,通常会受到比较严格的监督和审查,而且时刻处在媒体舆论聚光灯下,这让高官的行为多少有些顾忌。相比之下,以色列的腐败现象主要出在基层。令人震惊的是,以色列全国250多位市(镇)长中,受刑事调查的超过五分之一。究其因在于,以色列的行政体制和法律制度存在相当大漏洞。
首先是地方官权力太大。以色列的市(镇)长,控制着地方建设项目和经营执照的审批权,掌管物业税收、公共开支等,处处暗藏寻租空间。当地媒体分析,以色列土地稀缺、土地审批程序繁复,地产商行贿已成惯例。据以色列警方调查,甚至已有一些犯罪集团渗透进地方政府,与现任官员勾结,利用公共资源牟利。
其二是缺乏有效监管。典型的例子是,以色列基层审计人员的工作没有独立性,都归市(镇)长统一领导。一位以色列时政记者所写,连审计人员的工资都由市(镇)长定,指望他们不受干扰地对市(镇)长进行审计监督几乎不可能。
其三,现存的选举制度没能有效遏制和制约腐败者。去年下半年,有一件事在以色列社会引发广泛讨论:两个地方市长由于腐败被最高法院裁定解职,还有一名市长即将面临起诉,但由于审判定罪的过程很漫长,法律竟允许这三人继续参加下一届市长选举。在以色列,这些“问题市长”如果用行政权力和资源组织竞选,再度当选的机会相当大。正因如此,去年8月,以色列警方一名高官在谈到猖獗的基层腐败问题时无奈地说:“最终,一切只能取决于市长们的道德基因”。
以色列的教训告诉世人,依靠官员的良心遏制腐败,往往是靠不住的。要把已经出笼的权力重新锁进笼子,最根本的还是要从法律、政府等层面建立完善反腐制度,以及权力制衡、权力监督机制。以色列如此,其他国家和地区亦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