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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国勋:我心中的一盏法治明灯
//www.workercn.cn2015-07-03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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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多年前,我在县城一所职业中学任教,由于跟外界接触较少,时常听到一些虚假社会新闻便信以为真,甚至有同事以讹传讹也未加以制止。有一次,又有人说分管教育工作的县领导出事了,大家传得神乎其神,在什么地方被检察院带走、家里搜出什么什么等等,流言满天飞。时隔两日,该领导来我校视察,还兴致勃勃地留下了“追求卓越”四字墨宝,大家这才面面相觑,谣言不攻自破。

  有感于少数人制造、散布谣言对当事人造成名誉伤害和人格贬损,我便写了篇《“民间法官”当慎言》的短文,投给了《法制日报》,不久便在该报发表了(载1993年12月25日)。虽是短文,却是我在国家级报纸上发表的第一篇杂谈,心中欢喜自不必说。从此我见到《法制日报》便有一种亲切感,总会情不自禁地翻阅。她像一盏明灯,陪伴我走过了在基层的悠悠岁月。

  后来,我离开三尺讲台,任职党办秘书;再后来,我先后担任三个县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法制日报》一直与我相伴相随。我喜欢看一些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例,时刻警醒自己引以为戒;喜欢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喜欢读一些高质量的法学文章,增强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正是在《法制日报》的陪伴下,我时时、处处做到依法行政,始终怀着一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严于律己、清白为官。

  2014年年初,组织上将我调整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入列司法行政队伍,冥冥中有了一种归宿感、亲切感。于是,我利用工作闲暇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带领机关10多名年轻同志一起报名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制定奖励学习办法,凡在《法制日报》发表文章的,予以重奖。我还通过《法制日报》,组织大家学习外地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像《法制日报》报道的苏州法治宣传、徐州和事佬调解、浙江枫桥经验等,我都带领机关同志专门前往考察学习。仅用一年时间,全系统工作就有了质的提升,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年底,我们司法局法治惠民中心在全县90个部门的社会评议中跻身前十名,受到群众好评。

  面对这些成绩,我不能忘记《法制日报》给予的指导和帮助,她像一盏明灯,指引我朝着人生目标前行,也引导着我们的事业开拓进取。未来的路还很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还有大量难题需要破解,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还需要我们付出和探索。我期待着与《法制日报》并肩而行,让我们的基层实践通过这个平台向社会展示,让外地的成功经验通过这个窗口融入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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