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牌”
//www.workercn.cn2017-09-13来源: 法制日报
分享到: | 更多 |
漫画/赵顺清
据《华商报》报道,陕西宝鸡一家装公司近期在做市场营销活动,聘请了第三方的营销人员对员工进行管理。管理老师对没完成任务的十名员工进行了处罚,让这十名员工举牌“混吃混喝奖”和“警示牌”,并做了体罚,事后还让其他员工发朋友圈进行曝光。
点评:工作激励措施不能以牺牲劳动者人身权益为代价。
编辑:张苇柠
李东标:宋副院长凭啥凌驾于法律之上? 2014-10-10 |
李劭强:“执法警示日”需要行动兑现和制度... 2015-01-05 |
祖长云:报警三次警察为啥不出警? 2015-07-21 |
郝延河:给安全隐患建“排查档案” 2015-08-27 |
对待违规驾驶可以隐蔽执法 2016-01-22 |
话外音 2016-02-24 |
为110减负要区分“骚扰”和“求助” 2016-06-21 |
快评论 2016-07-19 |
采购雾炮车莫偏离环保主题 2016-12-09 |
用好忏悔录敲响警示钟 2017-09-01 |
关于中工网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