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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评论员:不出意外,随着反腐效应的发酵,房地产商也成了“高危职业”。据今天(11月13日)《华夏时报》的报道统计,在广东、湖北、重庆、四川、云南等地,仅今年被公开曝光牵涉官员落马案的房企老板就超过10个。
文章援引了深圳一位房地产行业从业者的评价,该人士称,“基本上只要有官员落马的地方,就会有地产商被牵出来”,“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地产成了高危行业,令地产商坐立不安,随时都有可能出事,导致有些地方小房企对依靠关系拿的地,不敢动工开发”。
这只是大体描摹。对于土地腐败之严重,房产开发领域官商勾结之紧密,已经有太多具体案例向公众做了展示。被称为“影子地主”、“地产大佬”的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于今年7月落马,随后的各种新闻追踪显示,他土地敛财涉案金额近三亿,“两地产老板涉曹鉴燎案滞留境外”。几乎与此同时,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与当地房地产商组团失踪,引发了当地充满黑色幽默的地毯式追捕,也引起了一场针对官商勾结的舆论围观。
如果说在渐进式改革的过程中,各个领域都生成了自己的利益集团,土地流转、审批、开发领域的利益集团则是最具典型性和能见度的一个。它最清楚地展现了利益集团的两个特征,一是权力和市场结盟,一面通过权力获得公共资源,一面通过市场变现;二是完成了权力对市场的规制和主导,剔除了市场公平性规律,保留了市场的私人化收益,最终导致市场的附媚和扭曲。除了对市场本身的破坏性改造,这个过程还助推了土地财政的恶化和房地产泡沫的扩大,常常直接或间接引起征地纠纷、补偿矛盾、群体事件、强力维稳,并在更广义的层面上扭曲了社会分配。
可以说, 官商勾结的出现、利益集团的形成,是半管制、半开放的市场经济必然产生的结果。之所以在房地产领域尤为严重,是因为过去十多年正值土地充分资本化、房地产业火箭上升的时段,房地产成为了切分财富蛋糕的最佳通道之一,故此被“选中”。这其实意味着,除了以房地产项目为抓手进行反腐的作为之外,还应在更宏观的意义上拆解这种官商同盟,从根本上遏制他们随时找出口的冲动。
拆解这个同盟,意味着重塑权力伦理和市场环境,其目标的达成和中国改革的程度和效果是同步的,肯定不能靠哪个专项改革一招制敌。但对于眼前能够做到的事情,曹鉴燎的案例或许可以给出一些启示。新闻报道称,曹鉴燎任增城市委书记时,手握“三旧改造”项目审批权力,“符合政策的项目,他可以压着不办”,直到“所有人——主动或被动的——和曹鉴燎在地产行业中的代理人达成合作意向”;“曹鉴燎主要利用其在珠江新城、增城挂绿湖等项目开发过程的绝对主导权力,在土地上给予‘关系户’开发商拿地和经营的倾斜”。审批权力的高度集中,一把手的决策的家长化,都使得官商联盟获益的冲动能轻易找到出口。要先改变这种现状,才能为治本的改革赢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