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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列提升列车等级的旅客列车中,有10列动车组升格为高铁列车。以北京南至青岛的D331次为例,升级后将改为G193次。前者运行时间为5小时21分钟,二等座票价为249元,升级后时间缩短为4小时58分,少了23分钟,同样的二等座票价却变为314元。以往经常乘坐该车次回家的戴先生,对此有些郁闷,“价格高点没关系,但时间也真是没快多少,这不划算。”(12月10日《新京报》)
按照市场经济的逻辑,涨价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事儿。只是纵观此次动车升级高铁,车票涨价全过程折射出铁企单方面的强势话语权。在票价上涨之前,既无征询民意,亦无相应的涨价方案公布。突如其来的涨价,像是一场突袭,折射出铁企旧有体系中浓郁的官僚作风味道,逼迫乘客们接受这样的既成事实。然而,此刻的铁企毕竟已经走向市场化,就定价一事而言,不再具备公共权力的威信,涨价与否,怎样涨,都应参照市场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经济规律定价。
值得一提的是,铁企单方面提升某一线路票价确实是铁企的一种权利。只是,这种不顾乘客意见的行为涉嫌利用行业优势垄断。在市场经济体系里,乘客再微不足道,与铁企这个市场主体的地位,本应该是平等的。换言之,涉及提升价格的合理理由,诸如运营成本、服务质量等,铁企均应向乘客说明。但从话语权上来看,一批乘客的分量与铁企相比,却又是微弱的。特别是,刚刚摆脱计划体制以后的铁企,在诸如提价一类的事上还不大适应市场机制,缺乏市场精神的相关人员,做出单方面的暴涨价格,也就可以理解。
基于此,讨论动车升级突涨65元,表面上看只是一个票价问题,其实质却是铁企所面临的市场化问题。毫无疑问,针对亏损连连的铁企,市场化是其唯一的出路。但囿于中国铁路事业所承载的特殊功能,比如相对照顾穷人,注重公共利益等,铁路价格也必然要考虑一定的公益属性。因此,在这二者因素作用下,铁企任何涨价行为都必然要注重乘客意见。梳理新的列车运行图可以发现,此次涨价不仅仅涉及动车升级部分,“46列特快列车升格为直达特快列车,2列普速列车升格为快速旅客列车”,这些车次也同样面临涨价。只不过,后者涨价的幅度不大。或许在相关管理者看来,车速提升就应该涨价。但问题是,在这样一场调整中铁企没有找到乘客的位置,失却了自身的角色定位。
说白了,铁企既然面向市场,那就应在事关此方面的机制上,都融入市场精神。在涨价的时候,依足了市场规律,说清动车升级高铁,缩短23分钟,涨价65元的内在依据。没有人会责备一个企业基于成本上升涨价,只是会憎恶那些搞突然袭击不把自己当市场主体的愚蠢管理者。(杨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