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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报道,据当地公安部门证实,苏州吴江市一位22岁女青年,给生父留下遗书后自杀。遗书主要内容,是女孩从12岁开始遭受继父性侵的经历。这封遗书让人产生一个疑问:把十年噩梦般的生活强加于女孩,最终把女孩逼上绝路的,仅仅是这个恶魔般的男人?
如果说12岁的女孩还不知道如何向外界求援,为什么大学毕业之后,已经22岁了,还不求助于法律或其他社会机构?她在遗书里向生父诉说此事,也不是为了复仇、伸冤;相反,她还央求父亲“保密”;她对父亲的要求是以后替自己好好照顾母亲。她忍辱含垢十年,也是为母亲——女孩在遗书里说,她曾经也想找人诉说,但是“这种事情只能让妈妈颜面无存、在亲戚的流言蜚语下是不能苟活的”!
对流言蜚语的畏惧,迫使她选择了隐忍,也给了恶魔一再施暴的机会;对流言蜚语的畏惧,熄灭了她自卫的愿望,一次次向恶魔磕头求饶!对流言蜚语的畏惧,切断了她与一切社会救济功能的联系!女孩自杀之前,流言蜚语已经在精神上杀死了她!“流言蜚语”为何如此锋利?流言蜚语为何能杀人不见血?因为流言蜚语不是孤立的存在,它根植于人们的意识深处——它是一种已经积淀为共同文化心理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对妇女的要求是“贞洁”和“贞节”;但舆论又不承担保护妇女的责任,失节或失洁,都是女性的错;传统文化对男性没有保洁或守节的要求,相反,占有女性越多越有“本事”;作恶越多反而越有心理优势。否则,很难解释自杀女孩明明知道可以求助法律而放弃求助;因为法律对作恶者的制裁并不能消除传统意识对女性的歧视。
女孩的母亲是一个受教育程度很低的农村妇女;女孩畏惧流言蜚语,一大半是畏惧流言蜚语对自己母亲的不良影响。越是未受现代文明启蒙的传统妇女,越是“自觉”地服从旧文化的精神控制,对流言蜚语越是没有抵抗能力。对她们来说,流言蜚语就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流言蜚语”四个字,不禁让人想到上世纪三十年代著名影星阮玲玉。她因陷入婚变纠纷,不堪守旧势力诽谤污蔑,留下“人言可畏”四个字,于1935年妇女节这天服安眠药自尽。
现在,事情经由网络流传、报纸报道,当地公安局的调查处理,也会把事情传播出去。这位已经失去亲生女儿的母亲又会面临什么压力?悲剧的惨状能不能阻止流言蜚语的产生与传播?!
女孩受伤害太深,她只想着通过结束生命来结束噩梦般的生活,摆脱噩梦般的记忆;她忘了或没有想到,她的死将是一个案件,以及她留下的遗书,都牵连着母亲——非人般的生活,让她不会正常地思维。多么痛苦的经历才会这样扭曲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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