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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与方舟子之间由网络骂战引发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昨天(6月25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认定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崔永元均有部分微博构成侵权,判令双方各自删除几十条侵权微博、并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向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对方一定数额的损害抚慰金及诉讼合理支出。二人的互撕互掐,等来了一个各打五十大板的裁决。
这是一场漫长而又影响广泛的网络公案。2013年11月,围绕“吃不吃转基因食品”这一话题,两人持完全对立的观点,在网络上展开一轮轮激烈辩论。方舟子自恃有专业背景,认为转基因食品无害,可以放心吃;崔永元则基于自费赴美国做的调查,认为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有潜在危害,不应提倡食用。
本应该是一场严肃认真的公共讨论,很快就演变成了双方人身攻击:崔老师用“坑蒙拐骗、网络流氓暴力集团、肘子最脏”等描述方老师,方老师则以“疯狗、下作、伪君子、杂交的奇葩”回击崔老师。双方唇枪舌战,你来我往,铁杆粉丝纷纷加入战团,发表对崔、方二人是否支持的帖子,成为挺转与反转两大阵营的“投名状”。一时间,肮脏的口水弥漫开来,腥臭的气息漫天飞舞,再没有人能好好讨论转基因这一严肃的公共话题。
其实回过头来看,除了立场的不同,两个人的相似之处要远远大于两个人的不同之处。那时的微博还很火,方老师挟当年“学术打假”之余威回到国内,当起了科普作家,吸引粉丝无数;崔老师的电视节目深入人心,以机智敏捷、敢于直言的形象赢得大众的支持。两个人同样都是微博上的“大V”,性格同样都很“轴”,认定了的事,决不会回头。最糟糕的是,两个人都坚持认为自己是正确的,而别人都是错的。一旦这样两个人因立场不同而对立起来,必然会成为火星撞地球一样激烈对抗。
方崔之争的重要性在于,提出了公众人物如何开展公共讨论的问题。方崔二人,经过各自努力成为社会知名人士之后,享受到了公众人物这一身份带来的便利,坐拥百万、千万粉丝带来的强大舆论影响力,却依然没有摆脱街头巷尾那个曾经打过酱油的小孩心态,在面对不同意见的时候,无法平心静气地倾听,理性认真地讨论,像阿Q与王胡打架一样,互相拉扯对方的小辫子,做不到从肉体上消灭对方,就试图用语言来淹没对手,毫无风范可言。反倒使得“吃不吃转基因食品”这一公共话题,成为两人对骂的注脚。
在现代社会这一公共空间里,理性表达应当成为讨论公共话题时的基本准则。对转基因这一有可能影响人类未来的公共话题持不同观点,完全可以用不同的角度进行认真研究和理性表达。所谓公共话题,就是所有人都需要面对,都需要解决的问题。对公共话题的理性讨论,有助于消弭分歧,形成共识。讨论变成骂战,则会没有是非,只有立场,最终问题被丢在一边,双方却在相互开火。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之后,分歧仍在,问题仍在。
公众人物对于社会形成理性表达的氛围具有重要作用。公众人物对自己的粉丝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粉丝们消费偶像,偶像也在消费粉丝。崔老师、方老师在这件事上就做得不够好。粉丝们一看,哇噻!原来两位“大佬”都能这么没理性地互相谩骂,我们岂不是得骂得更难听更肮脏才能与偶像看齐?如此,水只能越搅越混。
正如海淀法院判决所说,本案中双方的争议虽由“转基因”这一公共议题引发,但这并不意味着由公共议题引发的恶意人身攻击也可以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公共议题并非人身攻击侵权的“挡箭牌”。所以,在自媒体的时代,网络大V、公众人物能否以自己的言行,为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起个表率,带个好头?至少,说话文明一点,不能只管发泄,不顾后果,致使公共话题的理性表达空间越来越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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