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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京津冀和山东的104国道河北沧州段遍布“黑油站”,每天都会有大货车停在路两侧不起眼的超市门前、农家院门口、铁路桥底加油,甚至排起长队。有的黑油点日售劣质柴油200吨,其价格与正规油站相差1.7元/升的背后,是重重隐患及油质的低劣(8月3日《新京报》)。
到底有多少黑加油站,报道没有给出确切数字,但不到5公里的路段上“隐蔽着近10个黑加油站点”。每天能销售多少劣质柴油无法统计,但其中一个供油商每天供应200吨柴油给附近“私人油站”。直接受到冲击的是正规加油站,销量下滑80%,苦不堪言。
黑加油站的危害不止是扰乱正常的成品油市场,还在于它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经检测,黑加油站的柴油闪点为33摄氏度,远远低于现行《车用柴油(Ⅳ)》55摄氏度的国家标准。在炎热的夏季,这么低的闪点极易引起自燃,意味着一个个黑加油站就是一颗颗“定时炸弹”,随时危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和国道交通安全。黑加油站的油引起运输车自燃的事件,并不是没有发生过。同样不容忽视的还有,劣质柴油造成巨大环境污染。
成品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经营者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否则不得经营。可黑加油站猖獗到如此地步,监管部门哪里去了?据悉,监管部门管是管了,黑加油站与他们玩“猫捉老鼠”的游戏,风声紧了躲一躲;也有国营超市院内黑加油站拿检查“丝毫不当回事”,照卖不误。连监管部门的检查也不“配合”,黑加油站如此胆大,是不是有更硬的“后台”?有关部门不妨查一查,没准能揪出个“内鬼”来。
事实上,对于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得非常明确,安监部门负责安监综合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公共安全及运输车辆管理,质检部门负责核发包装容器,环保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等等,管理部门多达8个。可是,为什么这么多部门也没管住猖狂的黑加油站呢?难道又落入“大家都管,大家都不管”的怪圈?落实监管责任,职能部门谁都不是局外人,一旦出事,没有认真履职的难辞其咎。
需要强调的是,黑加油站显然属于违法经营。日售劣质柴油200吨,每升售价3.7元,总价值达到80余万元。根据《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符合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别让如同定时炸弹的黑加油站继续“屹立”在国道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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