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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喊冤”,该有人接招了
李曙明
//www.workercn.cn2015-08-20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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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如何,有人出招了,就得有人接招。按相关规定,实名举报的必须回复,有关方面应及时介入,给出一个经得起考验的说法。

  这几天,宋城集团以舞台剧的夸张形式,实名举报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指其“失职渎职,干扰司法公正,收受一两千万贿赂”。对此,齐院长明确否认,并表态要追究责任。双方你来我往、隔空喊话,这些看起来云里雾里,其实,细细思之,恰恰是对司法公正的一次考验。“宋城喊冤”的是与非、罪与责,亟待公断,这点毋庸置疑。

  有人觉得,有冤申冤,不见得非要如此大费周章。也有人觉得,这也是冤屈者的权利,如此行事,没准出于无奈。无论如何,有人出招了,就得有人接招。按相关规定,实名举报的必须回复,有关方面应及时介入,给出一个经得起考验的说法。另一方面,民众也应理性评估,当下的环境中,一旦曝光,官官相护、不了了之恐怕也不容易。

  再看齐奇的表态,总体来说不卑不亢,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但,到底怎样,不能靠自说自话,还需要真凭实据,需要有关部门一查到底。身为省高院院长、省部级领导干部,倘若真是被诬陷、诽谤,那就不仅是个人的尊严、名誉受到侮辱,更是对司法体系的挑战与不敬。当然,如果心里有鬼,那早晚都是要还的,众目睽睽之下不必侥幸。

  相关部门给出说法的意义,首先在于个案。宋城集团和齐奇隔空喊话时不约而同提到了“公平正义”,的确,每起个案都要让老百姓感到公平正义,可又不局限于此。因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还离不开监督监督者的问题。法官裁决,谁来监督法官?谁来保护法官?如果监督者脱离了监督,权力只会走向没落;如果监督者不受保护,任由裁判对象嘲弄,到头来损害的同样是公众利益。

  倘若无事,必须还法官一个公道。诬陷,要追责,刑法、民法均有明确规定。更重要的,是要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公信力。这方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有待攻坚。比如,如何让法官们享有更高的经济待遇,过体面的生活;如何让法官们享有充分的政治待遇,权威性、公信力不容亵渎;还有,能不能在财产公开上先迈一步,对公众更透明。当制度完备之后,今天的喊冤种种注定会成为笑话。

  中国有句古话,身正不怕影子斜。清者自清,浊者自浊。齐奇已向最高法报告,要求公安机关查明此事,还他一个公道。往深里想,中国法官的“身正”还得借鉴一些西方法治的经验,尤其是个人独立性的提高。在一些国家,法官们往往自觉与社会、公众保持一定的距离,有的为了避免舆论影响判决,甚至故意回避对时事的报道、议论。当这些深层次议题逐步清晰,“宋城喊冤”的法治答卷才能真正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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