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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困境青少年当以尊重为前提
孙宏艳
//www.workercn.cn2015-08-24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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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困境群体要以尊重为前提

  尊重青少年成长中的曲折。青少年时期是人生非常重要的时期,这一阶段比童年期、成年期的人生矛盾更集中。面对生活和成长中的磨难与困境,他们更需要帮助与服务。尊重青少年的成长与发展规律,了解他们在不同阶段有可能遇到的根本问题,是做好服务的第一步。困境青少年是青少年的一部分,他们与普通青少年一样有梦想,他们也与普通青少年一样有困惑。因此,要做好服务,就要把尊重青少年的成长规律作为第一要务,尊重他们成长中的曲折,勇于面对他们成长中的困难。

  尊重困境青少年多样化的利益诉求。尊重是了解的前提,了解是服务的前提。不同的青少年群体有不同的需求,青年工人群体、农村青年群体、大学生群体、归国留学生群体、进城务工青年、留守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失足青少年等,均有各自不同的需求。要服务好困境青少年群体,不仅要按照普通青少年的成长规律来尊重他们,更要了解他们的独特需求。例如,留守少年儿童最大的愿望是“和爸爸妈妈在一起”,而不是有没有新书包;流动少年儿童最大的愿望是“得到城里同学的尊重”,而非能否进入好学校……困境群体多是弱势群体,常常社会地位较低,利益更容易被侵害。要做好服务,就要先贴近困境青少年,蹲下身来和他们说话,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关心他们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尊重困境青少年群体的主体性。有人认为“共青团工作太虚,都是嘴皮子功夫,不够实在”,要收到共青团工作实效,把共青团工作落到实处,我们需要树立“虚功实做、难事长做”的工作态度。在服务困境青少年群体方面,要为他们提供主动服务而不是被动服务。被动服务追求的是一时效果,缺乏创新,对困境青少年的新特点新规律了解、研究不够。主动服务是敢于创新的服务,是可持续性发展的服务。我们要尊重困境青少年的主体性,相信他们的自我成长自我教育能力,给他们帮助更多的应该是“授人以渔”而不单单是“授人以鱼”。

  建立服务困境群体的长效机制

  服务要有愿望更要有能力。这些年来,各地共青团组织对服务困境群体有很高的热情,采取了多种关爱措施,做了很多帮扶工作,困境青少年群体的成长和发展环境均有一定改善。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共青团工作服务能力不足的欠缺。由于服务能力不够强,缺乏系统设计,各种政策法规的系统性和可持续性不够,服务工作往往各自为政,关爱行动碎片化。以关爱留守儿童为例,由于未能实现可持续性的财政投入、服务设施和人员保障等,致使一些留守儿童服务项目流于表面化,未能真正保护儿童的权益和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调研中发现,一些企业或组织在学校挂牌的“留守儿童之家”经常关着门,捐赠的电脑、电话、书籍、文体器材等物品因为没有技术支持和更新,或闲置或破损,有的学生根本不知道“留守儿童之家”是干什么的。因此,要提高关爱质量,就要提高服务能力,统筹协调关爱行动,不断提高关爱质量与实效。

  服务要有行动更要有制度。要更好地推进关爱行动,还需要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来保障关爱行动的长期效果。只有建立了保障制度,才能使各种服务措施更有针对性,更有法可依,减少服务的盲目性。例如,为了陪伴农村留守儿童,一些民间组织设计了职业代理家长、托管家庭等代理监护的服务行动,这一行动在应对留守儿童问题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如果缺乏相应的政策进行配套管理和监督,对代理监护人缺乏职业培训、考核和年检,则很有可能使代理监护人“好心办坏事”,无法更好地履行服务职责。因此,服务困境青少年,既要有关爱行动,还要有制度保障。

  服务要有体系更要有创新。共青团服务困境群体,不仅要寻找项目,搭建平台,依托载体,还要让各种服务工作形成体系,不能零打碎敲、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有形成系统工程,全社会联动,并对各类项目、活动、工程进行社会化管理,才能全方位、无死角地帮助困境青少年成长,维护困境青少年权益。另外,在“互联网+”时代,服务工作更需要创新。在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加强创新力度,紧密围绕困境青少年群体的需求,开拓更广泛的服务领域,挖掘更深入的服务层面,全社会协同共进,维护困境青少年合法权益,服务困境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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