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自明年1月1日起,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餐饮打包外卖服务以及各类展会活动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但是暂不禁止连卷袋、保鲜袋和垃圾袋(7月20日中国网)。
此次印发的《通知》是在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基础上,又一项重要的“限塑”要求,其目的是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众所周知,塑料制品污染特别是塑料袋污染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自2008年开始实施“限塑令”以来,塑料袋使用量年均增速已由2008年前超过20%下降为3%以内。虽然增速大幅放缓但塑料袋使用却始终在持续增加。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一年内国家相关部门连下两道“急令”向塑料污染顽疾“开刀”,足见对解决相关问题的急切和坚决。
“扬汤止沸,不如去火抽薪。”解决塑料污染关键还是要从源头上找准病灶,对症下药。首先,塑料制品确实大大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因为有需求所以才有了它们存在的土壤;其次,塑料制品从生产到使用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生产链条,这些环节彼此相连,单就其中某一个环节进行禁限难以实现效果;再者,塑料制品几乎已经占据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些甚至已经成为必需品,面临着监管难、推动难、禁限难的“三难”。
《通知》和《意见》都提到了要强化源头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提出管理要求;综合考虑各地区、各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这就是要避免“一刀切”,讲求一地一策、一业一策,切实找准阻碍问题解决的堵点,再通过政策手段加以疏通,逐步过渡。而对于已经明确必须禁限的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等,则必须加强属地监管责任,毫不客气一禁到底。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限禁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要靠执法去推动。当然执法要有力度,更要有态度。如何有效指导商贩拒绝提供被禁限的塑料制品?如何引导群众自觉使用环保袋?如何通过典型案例在社会上形成辐射效果?这些都是我们执法部门必须主动思考谋划的。
当然,我们每个人也都是这场“限塑”战役中的战士,我们每少用一次塑料制品就是为这场战役的胜利贡献了一份力量。《通知》也说得十分明确,就是要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塑料污染协同治理体系。只要各级政府紧盯目标、真抓实干,群众广泛理解支持参与,相关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自觉配合,我们就一定能够取得这场“限塑”战役的最终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