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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些景区“逢三必涨”现象,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于日前发出倡议,号召5A、4A级景区带头不涨价。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也明确表态,不赞成景区门票价格上涨得过高过快。
2007年,国家发改委曾规定旅游景区门票涨价至少相隔3年时间,这被景区理解为满3年就可涨价,每到“解禁年”,许多景区急不可耐地纷纷上调票价,导致一些景点门票奇高奇贵,增加消费者的旅游成本,引发游客抱怨。2015年再缝“涨价年”,目前一些景区又在“蠢蠢欲动”,如上海东方明珠等景点已经出台门票调整公告。
“三年禁涨”令,不意味着满3年就必须涨价,景区是否调高门票,取决于多重因素的考量,许多景区满3年就急吼吼地涨价,实际暴露了利益至上,乃至于不遗余力地追求暴利,罔顾于社会责任的道德软肋。
“逢三必涨”屡遭游客诟病,那么,对中国旅游景区协会的倡议及国家旅游局的表态,景区会“买账”吗?或许有的景区会稍给上级部门“面子”,暂时控制一下涨价“欲火”,但大多数准备涨价的景区可能采取的态度是装聋作哑,不予理会,我行我素,因为倡议与表态并不具备行政约束力。加之,钱的诱惑力实在太大。
遏制“山雨欲来”的“逢三必涨”潮,必要的行政管控不可少,笔者以为,需三管齐下。首先,建议国家发改委修订“禁涨令”,将景区门票调价时间由3年延长至5年以上。其次,实行门票最高限价,根据景区的不同级别,从A级景区开始至5A级,国家制定各类景区景点的最高门票价,禁止突破,只能向下浮动。第三,国家收回4A、5A级景区门票调价权,由国家旅游管理部门负责定价,目前各地景区门票定价基本由景区“各行其是”,报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备案,因地方经济利益作祟,普遍存在门票攀比心理,涨价冲动难以抑制,很难做到公平、合理。
需看到,通过行政手段控制景区门票过高过快上涨,是基于这样的道理与现状,其一,旅游非纯粹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因各地景点特色不一,基本不存在同质化竞争,极易形成价格垄断,所以市场权力不宜过大,对景区门票定价权要进行限制。其二,旅游带有一定的公益性及国民福利特色,大多数旅游资源属国家财产,理应廉价为公民服务,故门票不能过高,要让群众游得起,这一点中外概莫能外,如国外景点门票普遍很便宜,连乞丐都游得起。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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