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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箱不“喜欢”摄像头
李英锋
//www.workercn.cn2016-11-08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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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摄像头对着意见箱纯属巧合与无心之举,也是粗心大意、考虑不周,很容易让民众产生猜疑、顾虑,很容易给监督带来妨碍。

  11月5日,有网友通过微博爆料,陕西汉阴县国土局在大门口的“县委第七督导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求箱”一侧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摄像范围正对准意见箱。该县国土局11月6日通过官网发布情况说明,称摄像头为2012年安装,看到报道后,汉阴县国土资源局立即整改,将征求意见箱调整至办公楼一楼大厅便民休息区无摄像头区域。

  机关单位设置意见箱,为的是收集民众反映的问题,接受民众的意见、建议和监督,如果意见箱的旁边有个明晃晃的摄像头盯着,想反映问题、提意见的人难免会犯嘀咕、有顾忌,甚至因此放弃监督。对于那些尚无监督意愿的人来说,见此也会产生种种联想,甚而产生反感抵触的心理。

  摄像头对着意见箱,是种很不正常的现象,如果设置单位有意为之,那就是害怕监督、干扰监督、抵制监督,甚至是想拦阻监督、掩盖问题。即使如当地国土局所回复的,摄像头设置在前,意见箱设置在后,摄像头对着意见箱纯属巧合与无心之举,这种无心之举也是粗心大意、考虑不周,也是一种过失。毕竟,摄像头和意见箱特殊的位置关系,很容易让民众产生猜疑、顾虑,很容易给监督带来妨碍,给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带来伤害。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按照《宪法》,监督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是民众的法律权利,接受监督是政府部门的法律义务。政府部门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监督,必须要畅通监督渠道,扫清监督障碍,给民众创造一个便捷、安全、放心的监督环境,不能让民众在监督时失去信任、瞻前顾后、提心吊胆。也就是说,政府部门接受监督要有诚意,更要细心、周全,把各种有可能让民众产生疑惑顾虑、有可能妨碍干扰监督的因素都屏蔽掉。

  进一步说,政府部门应广开监督渠道,鼓励民众反映问题,加强对监督人信息的保护,严防对监督人的打击报复。意见箱越安全,监督越方便,也说明政府部门越开明、越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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