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看到此次个税改革的直接成果和价值,也要充分认识改革背后更具普遍性的理念和原则,比如,让利于民、精准施策、普法释法、大数据思维、协同合作等等,这些理念和原则对其他诸多领域的社会治理的现代化,都具有很现实的借鉴意义。
据新华社报道,继10月1日率先释放“个税起征点上调”减税红利后,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12月22日正式亮相,这标志着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迈出关键一步,人们关心的六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和方式也尘埃落定。
个税改革关乎千家万户,专项扣除更直接影响百姓的腰包能否再鼓些。因此,上述暂行办法的出台引来公众的广泛关注。
对诸多个税的纳税人来说,这首先是一份暖意融融的民生礼包,相对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这份礼包的分量更重。比如,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暂行办法在学历教育具体囊括的高中阶段教育栏下,追加列入了“技工教育”一项,这意味着,更多的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家庭能享受到相关专项扣除政策的红利;在大病医疗方面,此前征求意见稿的扣除限额是6万元,暂行办法增至8万元,并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这样的调整更人性化,也更能够减轻相关家庭的经济负担。再如,住房租金扣除,三个档次的每月扣除标准均有适当提高,其中,省会、直辖市等城市,扣除标准从征求意见稿中的1200元提高到1500元。不难看出,一个个细微的调整,都是朝着减税和实惠在努力。
而除了民生礼包,此番个税制度的改革和调整、专项扣除的设置和设计,还有更深远的意义和启示。
从立法和执行层面来说,此番改革不可谓不复杂,相关的程序、要求、条块不少,且落实起来时间紧、任务重。尽管如此,相关的申报、前期准备、宣传普及等工作紧张而有序,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相关制度设计细致、具体,很有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子女教育,不仅考虑了“一孩”,而且照顾到了“二胎”;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怎么扣除、非独生子女如何分摊,均有明确规定;考虑到有些单位在月初发工资奖金、专门的申报APP还未上线,税务部门还制作了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和相关操作指引提供给扣缴单位……这就好比给了公众一份详细的指南和攻略,“对号入座”即可。某种角度上说,此前一些制度、规定之所以落实困难、出现各种“还在路上”的情况,往往与事先准备不足、考虑不周、设计不够详尽和合理有关。
从技术层面来说,此番专项扣除的制度安排不是税务部门一家的事,而是需要十几个中央部委和金融机构协同。协同治税的新格局建立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更建立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建共享的基础上。未来,支撑新税制运行的信息系统还须不断调试和完善——税务端、扣缴单位端、纳税人手机端和网页端、外部门数据交换,牵扯的方面多、场景复杂,并且可能同步在线的人数众多等。而不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也是提升治税能力和水平的过程。
从普法的层面来说,过去,工薪族的个税多是代扣代缴,绝大部分纳税人不会跟税务机关直接打交道。现在,纳税人需要自己申报个税,要真实、全面、准确地填写相关扣除信息,还可能需要直接去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这对纳税人的诚信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将促使纳税人更深刻地理解相应的权利义务,提高纳税意识,进而更加关注政府的财政收支。
进而言之,推行个税改革、落实协同治税、完善税收服务,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和内容。我们既要看到此次个税改革的直接成果和价值,也要充分认识改革背后更具普遍性的理念和原则,比如,让利于民、精准施策、普法释法、大数据思维、协同合作等等,这些理念和原则对其他诸多领域的社会治理的现代化,都具有很现实的借鉴意义。善于从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巩固改革成果,推广改革经验和做法,我们的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才能不断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