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10月26日零时18分,湖南长沙一位小学教师谭双喜把自己的工作调动通知发到了自己的微博上。按照长沙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的通知,这位小学高级教师要在下周一到拆迁指挥部报到,任务是劝婆婆,工作期限“直至其婆婆签订拆迁协议”。(见10月27日《新京报》)
人事调动本是行政部门的一件严肃之事,但如今的权力公章不过是任由把玩的“橡皮泥”,随心所欲地“哪里需要哪里搬”。如此具有“针对性”的调令,其实是“挟老师以令家属”的株连式拆迁,既是对当事人人格的不尊重,也是对教育事业的干扰。也许,教育部门下发“针对性”调令有配合政府“中心工作”的寓意,但“顾全大局”岂能以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牺牲学生利益为前提?
面对房屋拆迁成为“天下第一难”的现实语境,有关部门不惜动用株连式的胁迫手段逼拆的情况,并非鲜见。据媒体报道,今年9月上旬,广东增城挂绿湖水利工程动用“体制内”人员游说亲属,拆迁工作得以进展迅速。公职人员被政府发文要求参与征迁,表现不力即被批评“思想落后”,轻则面临停薪、重则可能停职。尽管这种连坐可以收到一时的“攻关”成效,但却难掩其有违依法行政的权力滥用的负面效应。
如何攻克拆迁“钉子户”,有关部门当从法、理、情三方面追根溯源。比如,给出的经济补偿是否公平合理?利益协商机制是否完善畅通?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与救济?把裙带亲情裹挟于拆迁纠纷之中,势必引发亲人之间的利益纠葛和亲情矛盾。即便是“钉子户”碍于情面或迫于压力最终妥协,但其内心或会就此埋下对亲情的撕裂和对政府的失信。
拆迁归拆迁,教学归教学。“挟老师以令家属”的荒唐调令,既是转嫁责任的懒政行为,也是公权施压的冷暴力。如此有悖伦理、滥用权力、有违法治、有碍和谐的必须叫停。